法制日報:業主電子投票可改變物業生態

老 鷹

2018年04月25日08:08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業主電子投票可改變物業生態

  我們身處互聯網時代,應該充分借助互聯網工具,讓小區管理模式升級換代,讓小區物業管理生態走向健康

  日前,廣州市住建委正式向全市小區推廣“廣州市業主決策電子投票系統”。業主隻需2分鐘,就能完成電子投票,參與決策小區的公共事務,比之前通過“掃樓”式書面投票更高效,也更具公信力。廣州已有200多個小區接入“投票系統”,預計今年年底將有600個小區接入系統,並爭取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廣州現有約3000個住宅小區的電子投票信息數據庫(4月24日《廣州日報》)。

  各地物業管理領域目前面臨很多難題,如業委會成立難,業主大會召開難,小區公共事項決策難等。這些問題不僅影響到小區的健康發展,而且也影響到業主的合法權益。不過,成都、深圳、廣州等城市目前實行的業主電子投票系統,讓物業管理中的很多老大難問題得到了一定解決。

  廣州推行的這種電子投票系統,既解決了技術層面問題,也有專門的制度保障,即2016年出台了《廣州市業主決策電子投票暫行規則》,明確業主電子投票主要表決事項。從之前實踐情況看,反響很不錯,所以最近向全市推廣。這實際上對尚未實施業主電子投票的城市,有一定的啟示和借鑒意義。

  因為業主電子投票有望改變物業管理生態,讓小區公共事務決策更高效、更公平。比如說,此舉有利於選舉業委會。目前,很多居民小區仍沒有成立業委會,小區之事全由物業公司說了算,業主權益無法得到保障。而推行業主電子投票,可以促進業委會加快成立,這樣業主參與小區公共事務更方便,也更省心。

  再比如說,無論是小區經營性收益支出,還是物業維修基金使用,對業委會和物業公司都造成很大困擾,因為征求業主意見難度很大,即便採取“掃樓”式書面投票,效率低、成本高,效果也往往不理想,因為部分業主平時不在家,達不到規定比例。而採用業主電子投票,業主行使投票權則不受時間、空間的影響。

  尤其是,此舉可防止物業公司在小區公共事項決策中作弊。之前,有的物業公司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存在偽造業主簽名投票現象,這就是書面投票的缺陷之一。而採用電子投票后,投票系統由政府主管部門監管,就不會給某些物業公司、業委會在業主投票環節造假的機會。更重要的是,業主更信任這種投票方式,參與小區公共事務的熱情會更高。

  筆者以為,為了早日規范物業管理,保障業主的投票權、收益權等權益,促進物業管理健康發展,強制推行業主決策電子投票系統值得考慮。因為強制推行,不僅推廣效率高,能早日讓更多小區業主受益,而且還能全面改善物業公司、業委會、業主之間不信任以及由此滋生很多矛盾的局面。

  此外,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能否在全國推廣業主決策電子投票系統?目前,隻有部分城市採用這種投票系統,多數城市仍然沿用業主書面投票模式,影響到小區管理智能化、民主化、規范化。我們身處互聯網時代,應該充分借助互聯網工具,讓小區管理模式升級換代,讓小區物業管理生態走向健康。

  有利於社會共治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參與物業管理等公共事務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但從現實看,由於業主身份難以確認,不願參與社會公共事務,表決真實性難以確認等問題,直接導致業主委員會成立困難、業主大會職能發揮不暢。

  運用信息化手段,通過電子投票系統,不僅在業主和物業之間搭建了高效溝通渠道,而且有利於降低雙方溝通的成本、提高物業服務質量,還有利於業主、物業和業主委員會彼此的良性溝通,進一步增強彼此信任,增進在解決小區事務方面的共識。從更大的角度看,通過業主參與日常小區公共事務,能夠推動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有利於配合政府部門社會治理工作重心下移,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北京 楊昀贇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