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兩會系列評之十一

人民網評:修憲,讓“法之源泉”更有力量

2018年03月09日09:39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3月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

民心所向,大勢所趨。修改憲法,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共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決策,也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全國人大代表們紛紛表示,此次修憲是黨和國家各項事業興旺發達、長治久安的保証。

修憲既是一條基本規律,也是新時代的要求。我們經常說,良法善治。遵循這個邏輯,良好的憲法必然導致善治。什麼是良好的憲法?與時俱進是必要條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分別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對現行1982年憲法作過四次修改。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確立,到私有財產權、人權寫入﹔從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寫進憲法,到把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立為國家的指導思想……每一次修憲,都處在歷史的某個轉折點上,與時代同步,把人民的呼聲不斷化為黨的意志,進而上升為國家意志,這是我國憲法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也是一條基本規律。

如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又有了許多重要發展變化。“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黨的十九大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重大戰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論斷,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全黨的指導地位,確定了新的奮斗目標,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具有重大指導和引領意義。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對我國現行憲法作出必要的修改完善,才能不斷適應新形勢、具有持久生命力,才能更好體現人民意志,更好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更好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

修憲,既按照嚴格程序,又反映人民意志。歷史地看,每次修憲,我們必經三道程序,一個是黨內程序,一個是人大程序,一道是人民參與程序。這次也不例外。自2017年9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啟動憲法修改工作開始,黨中央發出征求對修改憲法部分內容意見的通知,請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在精心組織討論、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憲法修改建議。118份書面報告、黨外人士座談會凝結成2639條修改意見,推動形成中央修憲建議草案稿。隨后,該草案再在黨內黨外、上下反復征求修改意見,最終形成中共中央的建議。今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隨后,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和表決,決定將憲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整個過程體現了四個堅持,即堅持黨對憲法修改的領導,堅持嚴格依法按程序推進憲法修改,堅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堅持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

新時代,新憲法﹔新征程、新力量。作為法之源泉,憲法乃九鼎重器。期待憲法修正案(草案)通過審議,更期待領導干部帶頭遵守憲法法律,帶動廣大成員成為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以法治凝聚共識、規范發展、化解矛盾、保障和諧,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凝聚人心、匯聚力量。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