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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飯館阻止他人吸煙是沒事找事嗎?

蔣萌

2018年02月02日16:0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在飯館阻止他人吸煙是沒事找事嗎?

背景:近日,在北京朝陽區一家涮肉店裡,一位女士就餐時發現隔壁桌幾位食客在抽煙,向店內工作人員反映無果后,這名女士錄制視頻曝光,其間遭到一名抽煙男子的阻撓。隨后,多個部門對涉事飯店進行調查。據了解,該飯店對食客控煙勸阻無效后,未要求其離開,也未撥打投訴舉報電話,飯店可能被處以2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

新京報發表殷國安的觀點:多人提出,對於抽煙者也應依法懲處。可對於拍攝視頻的女食客,人們對她的評價似乎不一致。一些網友留言指責她“矯情”“多事”。這未免太過偏激。自己到飯店吃飯,卻被迫接受二手煙對身體的危害,當然應該站出來維權,怎麼成了“閑事”?何況,《北京市控煙條例》規定,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發現吸煙行為的,可以行使勸阻吸煙者停止吸煙﹔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勸阻吸煙者停止吸煙﹔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我們的傳統道德裡,包含著不少叫人不要多管閑事的理念,諸如“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同時總教育人莫當“出頭椽子”。魯迅先生早就批評過這種“不管閑事”的觀點,他說“我就有一種偏見,以為天下本無所謂閑事,隻因為沒有這許多遍管的精神和力量,於是便隻好抓一點來管”,他甚至號召大家當一個“好事之徒”。所以,對於社會進步和公共利益相關的事,盡管可能與己無關,還是應該管一管的。大家都不管“閑事”,結果恰恰是阻礙了社會的進步。公共場所禁煙,很需要全體市民來“多管閑事”,需要多一些像女客人這樣的市民。這樣的“好事者”多起來,公共場所吸煙的人數才能降下去。

小蔣隨想:不免想到前幾天的一個新聞。一位醫生在電梯裡看到一位老者吸煙,勸其在公共場所勿抽,沒想到老者犯心臟病去世。視頻顯示,雙方並無肢體接觸,現場氣氛平靜。這事鬧上法庭,一審判決醫生補償死者家屬15000元﹔二審法院認為醫生勸誡與老者死亡不構成因果關系,駁回死者家屬的賠償要求。在看熱鬧者看來,醫生“管閑事”出了人命,這太恐怖了,一審法院的判決給圍觀者進一步留下別“沒事找事”的心理陰影。二審法院的改判,認定了勸誡他人在公共場所不要吸煙的正當,符合控煙條例中的有關規定﹔並且沒有把老人意外去世歸罪於醫生善意勸誡,避免給社會留下“好人不能做”的負面印象。再看本例,該女士在飯店吃飯發現有人吸煙,沒隱忍,欲制止,既是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又是維護公共場所的禁煙規定。她錄制視頻曝光,也沒侵犯吸煙者權益——畢竟,在公共場所吞雲吐霧,是吸煙者自行現眼。說到底,社會上需要較真兒的人,需要對事不對人的人。隻有如此,一系列規范才不至於淪為“橡皮筋”。一些人將法治、監督當作時髦口號,在行事時卻對自己“放寬尺度”,或對他人違規“睜一眼,閉一眼”,是吊詭的。即便某些人沒有勇氣挺身而出,面對他人這麼做,也別說風涼話、喝倒彩。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