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床位共享”演變為“異性拼房”,很自然地縱容了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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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TA一起睡,重返20歲”,連日來,主打“床位共享”的小程序“同住酒店拼房”,因其提供的“同性拼房”“異性拼房”模式,以及暗示性宣傳語,引發爭議。這一自稱為第三方平台的小程序,對使用者審核程序並不嚴格,其所宣揚的“異性拼房”,也有涉黃之嫌。(《新京報》1月24日)
最近,微信小程序很“火”,先是出現銷售假貨問題,如今又涉黃,可謂“丑戲”不斷。雖然這種應用號稱“小程序”,但實際並不“小”。一方面,小程序的線上規模不小,已上線數量多達58萬個,小程序第三方平台數超過了2300家﹔另一方面,近期搞出的幾起事件並不“小”。
從報道來看,無論是拼房模式還是宣傳語,都有涉黃之嫌,甚至有拼房者提出非分要求。直白地說,涉黃小程序是打著“共享”的名義來獲取利益。“床位共享”算不算共享經濟?也許公眾會有不同的理解,但有一點是肯定的,當“床位共享”演變為“異性拼房”,很自然地縱容了違法行為。
《廣告法》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和TA一起睡,重返20歲”等暗示性宣傳語已經涉嫌違反法律。
“同住酒店拼房”小程序的運營方還竭力逃避法律責任,聲稱用戶之間發生經濟糾紛及違法犯罪行為時,“同住”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誠如法律人士所言,“同住酒店拼房”的所謂“免責”條款,並無法律效力。所以,該小程序運營方應該立即停止其不當行為,而不是為自己狡辯。當然,不管該運營方如何辯解,微信平台都要有明確的處置態度。
最近,微信小程序為何總搞出“大事情”?以前,輿論監督對假貨的關注,主要集中在電商平台,而今,微信小程序卻成了假貨新陣地﹔過去,直播平台容易出現涉黃信息,而今小程序也中了“黃毒”。這不僅因為某些人、某些企業善於發現“商機”,也因為監管沒有及時地填補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