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公務員招錄應重“以德考德”

汪昌蓮

2017年09月01日08:42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公務員招錄應重“以德考德”

目前,多個省份2017年度的公務員招錄進入政審階段。近年來,在公務員招錄中,考生因政審被拒錄的原因多種多樣,諸如被納入“失信”名單、學籍造假,甚至未婚先育等。公務員招錄中,考生通過筆試面試后,用人單位還要對其考察什麼?如何保障考察的公平公正?(8月31日中國新聞網)

公務員招錄考試,從來都是社會關注的一大熱點。比如,多省將老賴、造假、未婚先育等不良行為,納入公務員招錄政審范圍,將品德不端者拒之公招門外。這也表明了,今后公招將加大對考生“德”的考察,而不是僅僅看重筆試和面試成績。考生有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差等情況,或將不能被招錄為國家公務員。一時間,公招“考德”成為社會各界熱議的話題,人們對這一“亮點”充滿期待,但也有人對其操作的公正性表示憂慮。

首先,對於公務員招考引入“考德”機制,其必要性不容置疑。公務員是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公務的工作人員,“有德”是對其最基本的要求。他們的道德操守將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利益,可謂至關重要。公務員招錄“考德”,也就是從入口環節提出要求以純潔公務員隊伍。

一般而言,考察品德大多是對考生的人事檔案、履歷進行審核,更加看重考生的身份、政治面貌、誠信表現以及獎懲情況等。問題是,“考德”如何採用客觀化標准,避免考官個人主觀因素產生影響,這確實是個難題。如果沒有客觀標准和完善的考評體系,那麼“拼爹”就有了更大的操作空間,“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會更囂張,權力自肥、蘿卜招考的可能性也會更大。正當性、合規性難免會受質疑。

換言之,考官對應考者“德”的考察有著較大的“主觀裁量權”,“沒關系”的考生是否會因此被排斥在公務員錄用名單之外,從而影響考試的公平公正?再者,考察的是考生過去的道德表現,但這也不夠客觀,畢竟考生當前的道德表現也要重視。目前,我國缺乏考試之外的另一種可行的考察機制,而建立一套完善可行的道德考察體系尚需時日。

可見,公招“考德”是一項系統工程。隻有在對考生“德”的考察方面建立了完整的、系統的、科學的制度,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准確考察。這也有利於提升整個公務員隊伍的德育水平。因此,公務員考錄部門應該慎之又慎,要注重“以德考德”,即考官及考察標准也要“以德為先”,給考生提供公平環境,劃定統一標准,限定考官自由裁量空間。這不僅是為了保証“考德”的正當性,也是對考生權利的尊重和保護。

(責編:黃雨(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