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报名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热门岗位报考比例高达“1000:1”,可谓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能够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中占得一席之位的,往往额手称谢。
然而,成功“上岸”并不代表“岸上”的生活能称心如意。前段时间,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由于异地就职,工作与生活、事业与家庭难以兼顾,一些基层干部面临辞职、调动进退两难的困境。那么,基层干部异地调动到底多难,又难在何处?一方面我们国家实行“定岗定编”,考生选择了某个岗位就获得了此岗位的编制,而不能轻易的脱离原岗位带着编制去其它地方任职。另一方面,遴选考试、跨区域调动需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组织部门资格审核”等系列材料。
在一些地方,异地调动成了“拼关系”。如何让看似冰冷的制度浮现出应有的“人情味”,是缓解目前基层公务员焦虑内心的有力抓手。
今年7月,湖北省黄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干部的实施方案》,对在乡镇工作累计满20年、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乡镇干部,可优先安排到县直机关或离家庭居住地较近的乡镇(街道)工作。通过类似黄石市激励关爱基层干部的方式,让部分异地扎根基层的干部得到组织关怀,让因家庭原因不得不“回家”的干部感到温馨,这既是“以人为本”的有力彰显,也是促进干部更好干事创业的具体实践。
不可否认,异地调动过于容易,难免会出现让部分人“钻政策的空子”,比如选择易考的偏远地方上岸,再通过“政策保障”调回“繁华都市”。
在笔者看来,好的制度不能因噎废食,相信广大公务员的素质,钻空子的应是少数人,同时,制度上要不断完善,从人才引进政策、遴选政策等环节增加家庭原因、身体原因等必要条件,或是基层工作年限等具体标准,封堵“漏洞”。加强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对“钻空子”的干部不再给予享受政策的机会,促进异地调动在“阳光”下运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破冰之功,非一春之暖”,政策的制定与完善非一朝一夕,需要在不断探索中完善,在政策完善的过程中出台部分异地干部人文关怀政策,例如适当给予异地干部往来交通费用报销、逢年过节给予外地干部关心关怀、通过调休方式增加异地干部回家团聚的时间……同时,从干部自身来讲,唯有踏踏实实干工作,以百姓之心为心,解决百姓问题,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才能在异地调动等各个环节具有“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