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1+1

“暴走團”違規不等於“撞了白撞”

蔣萌

2017年07月12日14:34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暴走團”違規不等於“撞了白撞”

背景:近日,山東臨沂一出租車司機因操作不當,開車沖進暴走隊伍,造成一死兩傷。駕駛員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視頻畫面顯示,“暴走團”當時在機動車道上行走。

新京報發表車橫的觀點:如果不是暴走團違法佔用機動車道,悲劇就不會發生——憑借這一假設,很多網友得出了老人“作死”、司機“倒霉”的結論。不守規則就要付出代價,這話沒錯,但討論規則也不能丟了口德。健身老人佔據機動車道的確違法,但違法行為並不必然導致被撞事故。在左右車道暢通、視野不受阻擋的情況下,出租車徑直撞向了暴走團,是司機太不專心,還是車技太差?坦誠講,我同意當地某交警的看法:司機操作失誤是造成事故的主因,暴走人群佔用機動車道是次因。司機是否構成犯罪有待認定,但民事責任自然少不了。當然,健身老人特別是組織者,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廣場舞、暴走團的一大特點是集體性、參與性、場面性、儀式性,令老人樂此不疲的,不僅僅是健身,更是個體在集體中尋求精神慰藉。我們應正視老人合情合理的需求及其背后公共治理的困境,同時也積點口德。

小蔣隨想:站在法律角度,行人違章產生隱患,不必然導致事故﹔在血肉之軀與鋼鐵車輛之間,法律對相對弱勢的前者有所傾斜﹔甚至,“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機動車撞人不免責,體現的是一種人本精神。如果機動車駕駛員存在過失,難免要承擔更多責任。必須指出,法律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的好惡,法律不會意氣用事。如今的“撞了不白撞”固然被一些人微詞,但倘若改回到“撞了白撞”,會不會引發更大質疑?社會觀念已然進步,以人為本不允許倒退。某些行人會不會因此對違章有恃無恐?如果有的話,違章行人其實是在自欺欺人,是在以自己的生命作賭注。本例的一死兩傷,何嘗不是給那些在機動車道上大搖大擺地行走的“暴走團”敲響了有力的警鐘?老人們的健身訴求無處施展,不是違規乃至違法的理由,但管理者不能不重視並努力解決有關訴求。

女子掌握安檢員與傲嬌沖動是魔鬼

背景:近日,杭州火車東站一女子在安檢室被要求喝一口水,卻因“咽不下這口氣”掌摑安檢員。

錢江晚報發表楊柳的觀點:安檢員履行職責檢查旅客隨身攜帶的物品,早已是保障出行安全的必走程序。但這名女子公然挑舋成文的公共規則,不是她不清楚安檢所為何事,而是日常生活中養成的矯情作風一時難以轉變,稍有不耐煩的事情便一派傲嬌姿態。公共場合憤然發作大抵有種“逆我者亡”的江湖氣息。總有一些人,用這種莫名其妙的方式“幫助”自己登上頭條。總有一些人,把“自我主義”的精髓展現到極致。放不下那自以為是的高貴身段,似乎全世界都得順從自己,又把己身的不愉快怪罪到全世界。從本質上來看,這都是矯情的毛病放大化的結果。而這種怪現狀產生,跟當事人生活的家庭環境牽涉較大。父母的溺愛寵信,丈夫的“唯命是從”,或多或少在無意間助長這種矯情的心理。遇到“合適”的場所,矯情就成了禍水的導火索。

小蔣隨想:對於安檢,很多人嘴上不說心裡卻覺得“是給自己找麻煩”——因為自認為“沒問題”,所以檢查就成了“耽誤時間”乃至“找茬兒”。但事實上,除非一一排查,否則安檢員無法對眾多陌生人作出“沒問題”的結論。而且,某些乘客會在無意中將違禁品帶上公共交通工具,如果不排除隱患,對所有乘客都是潛在威脅。本例那名拒絕喝水檢查並且掌摑安檢員的女子,恐怕不是次次都不接受安檢,否則她早就上了旅客“黑名單”,此次撒潑沒准是“傲嬌的小宇宙”偶然爆發的結果。這很可能印証了“沖動是魔鬼”,某些平日裡衣冠楚楚的、儼然是“有素質”的人,未必不會因為一時的“無名火”變成“另一個人”,並且承擔失控的后果。心理學家建議在試圖發飆前冷靜幾十秒,原因就在於此。面對他人惹事生非,旁觀者也該想想自己的定力。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劉琨(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