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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物業費“慎打”失信大棒是種理性

蔣萌

2017年05月03日15:26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欠物業費“慎打”失信大棒是種理性

背景:近日,《湖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條例》通過,將於7月1日起施行。據悉,這是全國首部社會信用信息管理地方性法規。條例規定,未經依法確認的公共事業及物業管理欠費信息不得作為實施聯合懲戒的依據。

華商報發表楊鵬的觀點:“未經依法確認的公共事業及物業管理欠費信息不得作為實施聯合懲戒的依據”,這條信息看上去好像不起眼,實際上卻大有意味。正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在大多數情況下,物業公司處於強勢地位,享有物業價格的“定價權”,服務質量的“自我解釋權”,而業主則處於明顯的弱勢地位,弱勢的業主不按時繳納物業費,往往事出有因,很難說完全是業主一方的錯誤。所以,“欠繳物業費被錄入個人信用檔案”條款,難免被認為存在偏袒物業而有欺負業主之嫌。從《湖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條例》中可以看見,欠物業費,將面臨“失信”懲罰。單單從字面上理解,盡管有“依法確認”這個前提條件,但這該作何理解?也就是說,到底是一經確認,即成為實施聯合懲戒的依據,還是基於業主拒不執行生效判決或裁決的情況下,才確認啟動聯合懲戒?似乎還存在著一定的商討余地。如果非要把欠物業費和“失信”懲戒挂鉤,更多的人肯定希望是后者吧。

小蔣隨想:物業公司與業主關系緊張的情況屢見不鮮。究其原因,小區停車位歸屬爭端、綠化面積與宣傳不符、物業佔用公共面積搞經營、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費、業主裝修時向物業繳納的押金遲遲不退、還有物業公司勾結流氓地痞壟斷小區裝修沙石供給……面對物業公司的種種“霸權”,業主們雖然有怒氣乃至試圖斗爭,但受制於業主們無法專職維權,成立業委會手續繁瑣,業委會委員費力沒報酬,所以有效博弈不易實現,能將差評的物業公司炒掉的寥寥無幾,偶有炒掉物業公司的例子還曾發生老物業拒不向新物業移交管理權的事。正因為有諸多難解的糾紛,一些業主覺得唯有拒繳物業費才是最有效的“武器”,這有以惡制惡之嫌,卻也蘊含無奈。回過頭看湖北的這個地方性信用條例,沒有盲目地將欠繳物業費作為懲戒依據,而是以法治為前提,體現出管理理性,應予肯定。必須指出,信用不是筐,不能把所有情況一股腦地往裡面裝。信用必須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不能拉偏架形成馬太效應。至於物業與業主的糾紛,仍有待法治與規范解決,離不開社區管理的成熟。

推進“異地辦理”也是在越戶籍之障

背景:記者從公安部獲悉,經過3年清理整頓,居民身份証錯號、重號、假號問題基本解決。公安機關還明確:7月1日將在全國范圍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証。

廣州日報發表張漲的觀點:在為這樣的便民舉措點贊之余,我們也應當看到,需要“異地辦理”的事項還有太多太多。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6年末,全國人戶分離人口為2.92億人。換句話說,約每4個人就有1個人在外地,不僅是異地辦理身份証,婚育証明、孩子入學、醫保報銷,乃至駕照換領、違章處理等,有的地方都還不具備跨省辦理的條件。要解決這一難題,當然還需要頂層設計不斷推動。其實,在信息化時代,各種事項已經具備了網上辦理的硬件條件,關鍵就是以往的數據存檔還沒有電子化,同時信息管理的統籌分配制度還處在封閉狀態。但辦法總比困難多,隻要不斷將數據存量登記上網,在數據增量方面同步進行電子化,就能為未來的信息流動打好基礎。同時,有關部門不斷推進相關管理模式,以“錢隨人走、事隨人走”為目標,自然就能逐步給百姓帶來更大便利。如今,教育經費、醫保社保還有很多証明事項,已經逐步走上了異地辦理的快車道。完全有理由期待,未來“異地辦理”會成為各種公共事務、民生福利的“標配”。

小蔣隨想:前段時間,一位戶籍在外地的朋友在北京申領了因私護照,手續不復雜,沒多久護照就從其戶籍所在地寄來。對此,朋友覺得很方便很開心。應當說,像異地辦証等事項,隻要同一管理部門(比如公安系統)實現全國聯網,就能迎刃而解。現階段,比較難啃的硬骨頭是“錢隨人走,事隨人走”。因為,這涉及地方經費的重新劃分,牽扯到地域性的繳費與保障標准差異折算,更可能觸及到戶籍問題的本質——准入門檻和社會福利。換言之,如果各項社會事務與福利都能實現全國性的“通辦通兌”,那麼戶籍問題也就不再成為問題了,而只是一個單純的登記信息了。盡管我們距上述目標還有相當距離,但全面深化改革在路上,一些變革正在推進中,一些變化正被切實地感知。這加添了公眾的信心,也應成為進一步深化改革的動力。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劉琨(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