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緊箍咒”,管住直播的“誘惑”

劉小琴

2017年03月01日15:1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記者梳理公開報道發現,僅半年來,因為直播打賞而涉及的盜竊、詐騙、挪用公款案件或未成年人趁家長不注意打賞網絡主播就已出現28次,涉及金額890余萬(3月1日 北京青年報)。

“驚現土豪,直播間一次打賞幾十萬元”,“某網絡主播月入百萬”這種引人眼球的新聞,在網絡直播行業蓬勃發展的當下並不少見。在酸酸的感嘆“土豪的世界,我們真的不懂”之余,不禁要問一句真有這麼多的“土豪”麼?那也不盡然。就報道中看來這些“土豪”中除了“打腫臉充胖子”的人以外,甚至還有未成年人。

那網絡直播又“何德何能”有如此大的“誘惑”,讓這麼多的人為之瘋狂呢?一方面是由於網絡直播的准入門檻低,很大程度上挖掘出了一些“大隱隱於市”的真才實學者,充分發揮了“自媒體”的特點。但可能更重要的因素還是市場運營的“魔力”。

當下的大多數網絡直播平台都奉行“運營至上”,專門的經紀公司會與直播平台進行合作,然后經紀公司在主播們的直播間內通過“挑舋”、“擠兌”、“聯合”等手段,刺激“吃瓜群眾”和“土豪”們的消費。然后直播平台再返還經紀公司的投入后再來分錢。同《讓子彈飛》中“先讓鄉紳捐,百姓才能跟著捐,事后鄉紳的錢如數奉還,百姓的錢三七分”如出一轍。

對於直播打賞,筆者並不完全持反對意見,就如看天橋雜耍一般,“有錢的捧個錢場、沒錢的捧個人場”,各自量力而行就好。但如果從觀看者自願掏錢變成了被“套”錢,恐怕直播平台也就成了單純的“斂財工具”了。

在希望“多一點真誠,少一點套路”的同時,監管部門也一定要念好制度的“緊箍咒”,管住網絡直播的“誘惑”。除了繼續完善已有的網絡直播審核制度以外,還需要建立相應的直播打賞監管機制,清理各種直播間的“套路”。這樣不僅杜絕了未成年人在網絡直播間充當“土豪”的情況,而且也有利於網絡直播行業的健康發展,讓真有“兩把刷子”的主播們不用再望著那些隻知顧影自媚、搔首弄姿就能賺得盆滿缽滿的人“大嘆不如”。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