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網紅教師辭職背后的真問題

熊丙奇

2017年01月12日08:40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網紅教師辭職背后的真問題

  如今,“網絡有償授課”受到了追捧,近日有媒體報道,不久前,江蘇蘇州的中學語文老師史金霞從她任教的公辦學校辭職,全職當起網絡教師,因為她在網上開收費課被舉報了。

  教育部門此前發布的禁止有償補課的相關文件中,都沒有涉及到網上授課,那在職教師網絡有償授課究竟是否違規?對此,有不同的看法。教育管理部門負責人普遍認為,教育部門禁止有償補課的規定,同樣適用於網上授課,不能因為授課變為網上,就不違反規定。而教師(包括在網上授課的教師)則表示反對,網上授課可以發揮更大的知識價值,讓優質資源在更大范圍內輻射、分享,禁止教師網上授課,跟不上“互聯網+”時代,也屬於因噎廢食。

  而這些反對意見,用到線下補課上,似乎也完全說得通。線下補課,也是教師在分享知識,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教師有償補課,既可以增加教師收入,又讓學生獲得優質資源,為什麼限制教師有償補課呢?教育部門在禁止教師有償補課時,列出的理由,諸如補課會分散教師的精力(用在校外補課上),會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去上補課班,會敗壞教師的形象,用到禁止教師網上授課上,某種程度更充足。

  其實,關於教師能否在網上授課的爭議,就是教師能否有償補課的爭議。雖然教育部門禁止教師有償補課,但這只是行政規定,並無法律依據,我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都沒有規定教師不得用自己的雙休日、節假日時間去兼職掙錢。教育部門禁止教師補課的理由,也經不起嚴格的推敲:誰說教師在校外補課,就會影響本職工作?學校完全可以建立教學質量評估體系,要求教師必須首先完成本職工作﹔誰說教師補課,就會強制學生去選自己的課?對於強制行為,完全可以依據法律追究教師責任﹔教師用自己的休息時間掙錢,讓學生獲得知識,怎麼會影響教師形象?教師的待遇又不高,其他行業可以兼職,為何老師不能兼職?在國家允許高校教師可以兼職兼薪之后,相關的爭議變得更激烈:為何高校教師就可以兼職,他們就不可以?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也是禁止義務教育(基礎教育)教師兼職的,但他們靠的不是行政規定,而是基本的制度。在日韓美有項基本的制度——國家教育公務員制,義務教育(基礎教育)的公辦教師,都是國家教育公務員,享有國家教育公務員的權利、待遇,與此同時,也就按公務員法規定,不得兼職。這也是在義務教育階段實行教師輪換的制度前提。可我國一直沒有建立這一制度,隻能發布行政規定,所以有關的禁令,並沒有多大的約束作用。

  明晰教師的權責,理順體制內外的關系,對於教育的健康發展十分重要。如果建立國家教育公務員制,在保障教師的待遇的同時,也就可依法明確國家教育公務員不得兼職。教師根據這一制度,可以做出自己的選擇,要麼在公辦學校任教,要麼做獨立教師,或到培訓機構任職。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