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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時評:“刀刃向內”,打造干淨的紀檢隊伍

姜  潔
2016年12月08日03:3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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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僅要查處少數害群之馬,還要通過創新組織制度強化自我監督,讓廣大紀檢干部意識到“有權不可任性”,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圍

  

  一段時間以來,很多人都在問,紀委監督別人,誰來監督紀委?在日前的部分省(區)紀委書記座談會上,中央領導同志態度鮮明地強調,要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紀委要以身作則,把監督執紀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對紀檢干部來說,本身是去監督別人的,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沒有人敢去“得罪”他們,更不敢去監督,難免會產生“燈下黑”現象。湖南省常德市原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彭晉鏞在被查處后就坦承:“自己是搞紀檢監督工作的,又是市紀委的一把手,沒有人敢於監督我。”身邊人想說不敢說,有意見不敢提,加上少數人素質不高,為了“圖表現”,從來不說“不”字,致使問題越來越嚴重。直到受到組織的查處,才讓情況和問題暴露出來。

  世界上沒有誰天然就具有免疫力,紀檢干部手中握有監督執紀的權力,如果不得到有效制約,這種權力一樣可能會被濫用。從1995年開始擔任湖南郴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的曾錦春,掌控當地紀檢系統11年,借“雙規”等名義,從一些“不聽話”的干部、私營企業主身上斂財達8000萬元之多﹔金道銘曾長期在中央紀委工作,在擔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等職務時,卻利用手中的權力,為他人在煤礦資源整合、職務晉升、紀檢調查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億余元﹔中央紀委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曹立新在調查山西交通窩案時曾試圖“撈人”,也是典型的濫用職務權力行為。

  正因如此,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要求,紀檢監察機關要防止“燈下黑”,嚴肅處理以案謀私、串通包庇、跑風漏氣等突出問題,清理好門戶,做到打鐵還需自身硬。2014年3月,中央紀委成立了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加強對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各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紀檢監察干部的執紀監督。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機關共處理38人,其中立案查處17人、組織調整21人,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共處分7200余人、談話函詢4500余人次、組織處理2100余人。這些數字充分體現了中央紀委堅決落實黨中央要求,強化自我監督的決心和魄力。

  “刀刃向內”,不僅要查處少數害群之馬,還要通過創新組織制度強化自我監督,讓廣大紀檢干部意識到“有權不可任性”,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圍。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三十四條明確要求,“加強對紀律檢查機關的監督。發現紀律檢查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違反紀律問題的,必須嚴肅處理”。目前,中央紀委正在制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以監督執紀工作流程為主線,查找各環節的風險點,明確請示報告、線索處置、審查審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規程,建立審查過程錄音錄像、打聽案情和說情干預登記備案等制度,不斷健全內控機制,把監督執紀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規范權力運行,僅靠自我監督是不夠的。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在就《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答記者問時表示,要堅持開門搞監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去除神秘化,主動接受黨內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暢通監督渠道,發揮新媒體、新技術作用,釋放群眾和媒體監督正能量,形成無處不在的監督網,對相關渠道反映的紀檢干部問題,認真調查核實,不護短、不遮丑,是紀檢機關權力受到嚴格約束的保障。在互聯網時代,任何濫用公權的行為都可能隨時被暴露在聚光燈下。公開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劑”,我們期待著各級紀檢機關把“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理念體現在監督執紀問責的全過程,打造一支忠誠干淨擔當的干部隊伍。


  《 人民日報 》( 2016年12月08日 05 版)

(責編:劉軍濤、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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