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環球走筆:警惕“網絡謠言”變成生意

“我想特朗普贏得大選是因為我。”38歲的保羅·霍納日前在接受《華盛頓郵報》採訪時,毫不掩飾內心的膨脹。美國大選期間,“亞米希人支持特朗普”“奧巴馬禁止全美的體育賽事放國歌”等假消息均出自這個聲稱擁有“臉書謠言帝國”的狂人之手。而與臉書矢口否認助選特朗普入主白宮相反,保羅·霍納仍對自己制造的所謂“諷刺藝術”的新聞騙局在社交媒體上呼風喚雨得意洋洋。
一些網站編造的聳人聽聞的信息,經常成為病毒式傳播的典型案例。自2014年初開始,很多互聯網企業就發現,帶有偏見和夸張性質的內容,經由各類媒介平台的算法推薦和搜索排名,更能引爆點擊量並使流量飆升。流量意味著用戶,用戶則帶來定向廣告。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何在臉書谷歌等網站上,謠言似乎也成了一門“生意”。霍納承認,他靠使用假名注冊的諸多假網站散布假消息,每個月可以從谷歌的智能化廣告推廣業務中賺取1萬美金,而在臉書上每100萬的點擊量就會帶來1萬至3萬美元的收入。
互聯網和各類新媒體媒介平台興起后,幾乎承包了普通用戶的信息源,也容易淪為假新聞和謠言的泛濫之地。從技術角度看,各類媒介平台的工作機制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假新聞和謠言肆意傳播。如果假新聞和謠言第一輪無法進入媒介平台的新聞聚合矩陣,就不會被算法系統推薦,那麼就等於不存在。但目前缺乏有效辨識假新聞和謠言的技術工具,同時媒介平台的算法如果過於簡單則容易讓假新聞在短時間內吸引更多受眾。
而從社會角度來看,要求媒介平台對假新聞和謠言進行過濾,就相當於要求其起到互聯網時代信息把關人的作用,但媒介平台為了維護自身商業利益和“中立”地位,保持用戶黏度,規避潛在的社會風險,一直不太願意插手內容環節。在質詢其公共身份和社會責任時,媒介平台都會強調自己是技術公司,不是媒體。以臉書為例,《紐約時報》刊發了數據與社會研究所分析員羅賓·科普蘭的評論《喜歡或不喜歡,“臉書”現在是一家媒體公司》,指出臉書平台自身的經濟與商業目的,以及同廣告商、出版商之間的利益同盟關系。因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不是媒介平台完全無法把關虛假信息,而是選擇不作為。
媒介平台雖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媒體,但既然發揮著信息傳播的作用,就需要擔負起相應的媒體責任,追求自身利益不能以犧牲公共利益為代價。
《 人民日報 》( 2016年12月02日 2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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