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微議錄:快遞實名,我們准備好了嗎

快遞方便生活,卻也讓不少人遭遇尷尬:快遞員要求收件人實名簽收被打、收件人假名化名大行其道……快遞實名制的遇冷引起熱議。
快遞的屬性是便捷,實名制的目的是安全。安全與便捷不可兼得嗎?快遞實名制如何走得更好?本期微議錄,讓我們和微友們一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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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者
建好實名“防火牆”
快遞實名制遇冷,是因為人們擔心,在全方位保障個人信息的“防火牆”沒有建立之前,實名有可能無法保障個人安全,還可能“引狼入室”。寫在快遞上的個人信息隨著快遞“裸奔”,輕者各種廣告電話鋪天蓋地,重者詐騙電話像一個個雷區,讓生活其中的人小心翼翼,煩惱不已。而對於快遞公司來說,實名制的實施增加了工作量,在強制性規定不能有效落地的情況下,效率是快遞公司首要考慮的因素。
說到底,政策實施不能僅僅依靠一方力量,全社會都應參與其中:政府方面應建立起更為嚴格的監管制度,讓相關的法律法規跑步跟上快遞行業的發展速度﹔快遞服務公司應加強行業自律,制定嚴格的獎懲機制,保護個人信息不被泄露﹔個人應加強道德修養,增強安全意識。
一個健康的社會應該是各個要素運行有序的社會。“野蠻生長”的快遞行業也必將被各種暴露的問題倒逼改革,最終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點,實現行業規范發展。
——@盧會
避免實名成“雞肋”
實施快遞實名制的初衷,主要出於保障公共安全的考慮,從源頭上避免“快遞包裹爆炸”“奪命快遞”事件的發生,從根本上維護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然而這項制度尚未在供求雙方間達成共識,一些公司和個人對此並不“領情”,甚至存在抵觸情緒。
要避免實名制成為“雞肋”,首先,要加強政策法規的教育引導,讓這項保障公共安全的制度得到理解和支持,打消企業和用戶的心理顧慮﹔其次,要加強快遞行業的監管,進一步規范快遞業務流程,監督快遞企業和從業者履行對客戶信息嚴格保密的義務,從嚴從重追究泄露個人信息的行為,讓廣大用戶構建起對快遞業的信任﹔再次,要完善制度設計,建立一套更加科學完善的監管制度,把用戶、快遞企業和從業人員,以及監管部門的權利、責任劃分清楚。
用科學的制度約束和嚴格的獎懲保障,才能使人與人、人與企業彼此信任、相互配合,讓快遞實名制真正成為人們維護公共安全的共識。
——@薛衛東
快遞實名莫停步
目前,快遞公司如何更加有效地實行快遞實名制、如何有效地對用戶信息進行管理、法律法規又對此如何規定、相關部門又如何進行監督,所有的這些問題都還有待進一步地完善和細化。但是,我們不能因為這些不完善而停止快遞實名制的步伐。新生事物的發展就像是一次分娩,隻有經歷了陣痛才能迎來真正的新生,才能帶來未來的有序、安全、便捷。
要個人信息安全還是要社會公共安全?實際上,這是一道多選題,兩者並不矛盾。良好的制度規范、法律法規、監督機制會加大對個人隱私的保護力度,也會讓威脅社會公共安全的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懲罰。從長遠來看,快遞實名制是一把社會進步的“保護傘”,而不是一副阻礙發展的“遮光鏡”。
——@余姝滿
《 人民日報 》( 2016年12月02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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