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孩子還是要工作”本不該如此對立,完會可以用更為緩和的方式來解決。怕就怕一方講法理,一方講情理,誰都沒有傾聽的耐心。
“全面二孩”政策已實施近一年,西安一家醫院科室仍要求員工懷孕必須符合科室計劃,否則可能被辭退。日前,西安唐都醫院(第四軍醫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泌尿科二病區護士郭女士告訴記者,今年7月,她將自己懷孕二胎的消息告訴單位后被約談:“要麼辭職,要麼放棄孩子”。
“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雖未引發全國范圍內的生育高峰,但在一些單位,確實出現了扎堆生孩子的現象,對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沖擊。對此,不少單位制定了內部規定,對女職工的生育問題加以管控,被輿論戲稱為“排隊懷孕”,網友也是頗多質疑。但奇葩歸奇葩,總體來說還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相比之下,意外懷孕遭單位“要麼辭職,要麼放棄孩子”相逼,確有些過激。
院方的理由是,此前郭女士與單位科室簽訂了承諾保護書,既有違反,就該照章執行。但很顯然,這樣的承諾書並沒有法律效力。換言之,單位可以與職工簽訂“排隊懷孕”的協議,但充其量只是勸說層面的軟約束,醫院沒權力採取強制手段,更不能動輒用“辭職”來威脅。
相比於法理,此事更值得探討的是情理。醫院的做法有侵權之嫌,方式方法也過於簡單粗暴,但一味批評醫院,也有失公允,至少欠缺一點換位思考的意識。醫院本就女職工居多,而在該院泌尿科二病區,14名護士中已有5人先后懷孕。人員減少意味著工作量大增,不僅會讓其他護士心生不滿,也會直接影響醫護水准和質量。現實中,醫院科室因護士扎堆懷孕而“關門”的事,也並非沒有發生過。面對這樣的管理困局,醫院“粗暴”的背后,其實多少透著無奈。
法律不外乎人情。在遵守法律這個大前提下,也該考慮到現實生活的復雜性,畢竟法律不能解決所有事情。“全面二孩”是我國生育政策的重大進步,從長遠來看是利國利民之舉,但從短期來看,由於相關配套政策尚未落實到位、政策緩沖期短等因素,很多地方還不能完全適應。在這個過程中,單位與職工之間肯定需要相互磨合,才能逐漸達至彼此利益的最大公約數,而任何過激的做法都可能產生更大的矛盾。單位需要尊重女職工的生育權,女職工又何嘗不需要理解單位的難處?尊重法律無可厚非,但契約精神和規則意識,是不是也不能忽視?
其實,“要孩子還是要工作”本不該如此對立,完全可以用更為緩和的方式來解決。比如,單位可以與女職工協商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將懷孕與否與收入、晉升等挂鉤,同時輔以一定的獎勵政策。隻要工作做得足夠到位、細致和人性化,完全可以取得較為理想的效果。怕就怕一方講法理,一方講情理,誰都沒有傾聽的耐心。當然,這個方案依然不算完美,卻是目前這種情況下“最不壞”的一種選擇。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矛盾終將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