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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新規 請別拿排量說事(生態論苑)

劉 毅
2016年10月22日03:3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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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嚴峻的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制定網約車規定等政策措施時,把綠色、低碳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綜合考量、周到設計,很有必要

  

  看到北京最近發布的網約車新規征求意見稿,筆者的一位朋友感到有點“藍瘦”(網絡流行語,意為難受):意見稿對車輛規格作出了較為嚴格的規定,要求5座三廂小客車排氣量不小於2.0L或1.8T。他的車排氣量為1.5L,夠不到網約車排氣量“門檻”。

  目前,北京、廣州、深圳、天津等地發布的網約車新規征求意見稿,對燃油車車輛的排氣量下限提出了明確要求,排量較小的車不能再作為網約車。雖然車輛的油耗和駕駛習慣、路況等有關,並非排量決定,但一般而言,排量越大,油耗相應越高,排放的污染物也會更多。拿排氣量來“說事”,設立不小於2.0L或1.8T這樣的門檻,是不符合綠色、低碳潮流的。這樣的門檻,的確能將很大一部分車擋在網約車大門外,緩解道路承載壓力,但與此同時,它卻立起了一個標杆:低於這個排量的車,沒檔次,不安全,不舒適。錯誤的“風向標”,會對生態環境造成長遠的不利影響。

  毋庸諱言,不少國人是很看重面子的,在一些人眼裡,車子不僅是代步工具,更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因此買車時往往會優先考慮排量較大的車。近年來,政府部門一直在倡導綠色低碳理念,鼓勵和支持小排量汽車發展。2015年9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對購買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這一舉措,既是為了推動汽車產業結構優化和消費升級,也是為了緩解能源與環境壓力。一些城市網約車新規征求意見稿以排量為門檻,和國家支持小排量汽車發展的政策措施存在沖突。

  最近,由中關村污染防控聯盟發起的首屆“藍天貢獻獎”在京頒獎,獲得特等獎的車,氮氧化合物等三種有機污染物的百公裡排污量隻有3.08克,獲得三等獎的一輛車,百公裡排污量是前者的55倍。低排放車之間都有這麼大的差別,小排量車和高排量車的污染物排放量,差別更大。城市道路上時常堵車和低速行駛,排量較小的車在減少油耗和降低污染方面優勢明顯。較高排量的網約車增多,肯定會加重城市上空的灰霾。

  令人欣慰的是,一些城市並沒有對網約車的排量設置門檻。例如,杭州的規定是,燃油車車輛軸距達到2700毫米以上或者車輛購置的計稅價格在12萬元以上。這或許是更為妥當的做法。售價高,排量不一定高。試想一下,兩款軸距2700毫米以上的燃油車,一款安全舒適性能出色,售價30萬元,排量隻有1.6T﹔另一款綜合性能遜色一些,售價25萬元,排量達1.8T。按照北京等地征求意見稿的規定,綜合性能更好、售價更高、更為節能環保的前一款車,反而會被拒之門外。這合理嗎?

  我國已連續7年成為世界機動車產銷第一大國,機動車排放已成為灰霾、光化學煙霧污染的重要原因。面對嚴峻的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在制定政策措施時,把綠色、低碳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綜合考量、周到設計,很有必要。


  《 人民日報 》( 2016年10月22日 10 版)
(責編: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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