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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仲祖文: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有力武器

仲祖文
2016年08月30日05:1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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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舉措,對於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完善從嚴管理干部隊伍制度體系,樹立正確用人導向,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干部“帶病提拔”是困擾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難題。近年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要求,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強化組織把關,擋住了不少“帶病”的干部。但干部“帶病提拔”仍時有發生,雖然為數不多,危害卻不容小覷。《意見》貫徹落實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堅持把責任挺在前面,以責任追究壓陣,打牢日常了解、綜合研判兩個基礎,抓好動議審查、任前把關兩個關鍵,既源頭預防又全程把關,著力形成責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銜接、完整閉合的防范機制,是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有力武器。要用最鮮明的態度、最堅定的決心、最有力的措施,認真貫徹落實《意見》,讓“帶病”干部止步,將干部“帶病提拔”發生率降到最低。

  干部“帶病”情況比較復雜,有的具有很強的隱蔽性。防止干部“帶病提拔”,須先識“病”,必須把知人識人的功夫下在平時。要堅持經常性、近距離、有原則地廣泛接觸干部,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識別干部,及時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現、重要情況和群眾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的表現,准確評價干部優劣、及時發現問題。要開展經常性綜合分析研判,對干部有關問題及其性質、程度等進行會診辨析、篩查甄別、作出判斷,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慎舉,慎舉在核真”。防止干部“帶病提拔”,需要加強動議審查、強化任前把關。堅持前移審核關口,做到動議即審,該核早核,對納入考慮范圍的有關人選,提前審核其政治表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突出針對性、增強靈活性、提高有效性,針對不同考察對象的具體情況,細化考察內容,改進考察方式,廣泛深入地了解干部,充分接受群眾監督。堅持“四凡四必”,做到干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對發現問題影響使用的,及時中止選拔任用程序。對一時存疑、暫未使用的干部,及時查清問題、作出結論,注意保護作風過硬、敢作敢為、銳意進取的干部。

  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分別履行好直接責任、監督責任。黨委(黨組)在向上級黨組織推薦報送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的人選時,要認真負責地對人選廉潔自律情況提出結論性意見,實行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在意見上簽字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帶病提拔”問責機制,對“帶病提拔”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實行“一案雙查”,不僅查“帶病提拔”的干部,而且倒查相關責任人,一查到底,問責到人,及時通報典型案例。

  宏偉的事業,需要高素質干部。各級黨組織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結合深入貫徹《干部任用條例》,認真學習貫徹《意見》,著力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順利實施“十三五”規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組織保証。


  《 人民日報 》( 2016年08月30日 02 版)

(責編:曹昆、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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