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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政府不宜鼓勵市民“釣魚執法”

苑廣闊
2016年05月25日09:14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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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政府不宜鼓勵市民“釣魚執法”

  5月22日開始,太原市將展開為期3個月的出租汽車營運秩序整治行動。值得一提的是,“滴滴”快車、專車等也被列入“黑車”名單,市民每舉報一輛“黑車”可獲獎勵100元。

  這次整治行動,對整個太原市的網絡專車無疑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也說明在國內很多城市已經公開化、合法化的網絡專車,在部分城市仍奔跑在政策的“曖昧”當中,隨時面臨被禁止上路風險。

  按照規定,市民每舉報一輛“黑車”可獲得獎勵100元,相對於太原市老百姓的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這樣的獎勵標准已經不算低。更加重要的是,老百姓要想得到這樣的獎勵,一點都不難,比如先給有關部門打一個舉報電話,告訴對方在哪裡等候自己,然后點開手機軟件召喚一輛網絡專車,告訴司機自己想去的地方,就可以坐收漁利了。

  很多人可能會說,這不就是曾經備受詬病的“釣魚執法”嗎?沒錯,這就是“釣魚執法”,雖然這些普通市民並沒有執法權,但是並不妨礙他們借鑒政府有關部門使用過的“智慧”,來為自己謀取現實利益。而且,能夠想到用這種辦法發一筆“橫財”的,顯然不僅僅只是普通的太原市民,負責查處“黑車”的執法部門,或者是和各種形式的“黑車”直接處於競爭關系的出租車司機,都可能會使用“釣魚”的方式參與對“黑車”的圍追堵截。

  但是這樣一來,勢必會引發“黑車”司機與“釣魚者”的沖突與矛盾,甚至是釀成刑事案件也並非沒有可能。我們不要忘記了,當年“釣魚執法”這個概念之所以變得臭名昭著,就是因為當時上海一家公司的司機孫中界,好心搭載一名路人,結果被其舉報為營運“黑車”,導致孫中界不惜斷指以証清白。而通過網絡搜索不難發現,凡是涉及到“釣魚執法”的事件,幾乎都是負面的,都備受質疑與詬病。現在太原市有關方面卻公然鼓勵普通市民參與“釣魚執法”,其背后的風險可想而知。

  即便太原市有關部門封殺包括網絡專車在內的“黑車”是合法合理的,但是也不應該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應該盡的職責推到普通市民的頭上,以“重獎之下必有勇夫”的心理把普通市民置於各種未知的風險當中。

  (廣西 苑廣闊)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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