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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今日談:讓信息公開更積極

賀 勇
2016年05月25日03:1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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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北京市政府即將實施的《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因為對政策解讀材料的公開時限、重點職能部門新聞發布次數等提出量化要求,受到廣泛關注。

  政府信息公開,涉及政府文件、會議、電子記錄等諸多信息載體,又要考慮公民隱私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保護等問題,並不是想象的那麼簡單。這些年來,在“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規定下,各地的信息公開有了很大進步,但在擴大公眾參與、回應社會關切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比較消極、被動,信息公開或流於表面,或避重就輕,這就給一些突發事件中臆測和謠言的傳播提供了空間。

  公開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對政府信息公開多一些具體的剛性要求,既是為了維護公眾的權利,也能規范相關部門的行為。如此,信息公開才能在實踐中釋放更大價值。


  《 人民日報 》( 2016年05月25日 01 版)

(責編:袁勃、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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