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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教師欠薪7個月,有“程序”就“正義”?

李蓬國
2016年05月23日08:51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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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教師欠薪7個月,有“程序”就“正義”?

  2015年參加西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走上教師崗位七個多月了,陝西周至縣173名年輕老師至今仍未領到過工資,叫苦不迭。該縣教育局對此回應稱,工資手續程序復雜,相關部門要為每個老師辦好5份文件資料,然后在財政局領相關審批表,經審核批准后再上報簽字。

  新教師工作七個月還領不到工資,如此離譜的拖沓作風太有資格領“蝸牛獎”了。但該縣教育局似乎並不以此為恥,還理直氣壯地說,這些都是有“規定”、有“程序”的:新老師報到后,縣上相關部門要為每人依次辦好五份文件資料,等完成了這“五步走”后,還有不少的程序,而所有這些程序中的每一步,審核簽字的人都不止一個,僅縣財政局審核這一環,要簽字的就有業務科室、預算科室、主管副局長、局長。

  如此繁雜的手續,繁復的程序,繁多的簽字,讓人聽起來都覺得“煩”,但該縣教育局竟然不覺得“有問題”, 因為“周至縣教育局介紹,2014年分配來的那一批教師,也是在2015年7月才開始領到工資。”也就是說,拖欠新老師七八個月工資,不僅有“規定”,而且有“先例”,意外之意即“從來如此”,沒啥值得大驚小怪的。在該縣教育局看來,有“規定”即“合理”,有“程序”即“正義”。

  這讓我想起那些讓人哭笑不得的“証明我媽是我媽”的奇葩証明,以及由於“密碼重置須本人來,這是我們的制度”,便逼得75歲的患病老人被120急救人員用急救車送到銀行完成按指印這道程序。試問,這些折騰群眾的荒唐做法哪個不是有“規定”,有“程序”的?

  如此看來,並非所有“規定”都天然“合理”,並非所有“程序”都必然“正義”,對那些明顯是不合理的規定、程序,就應該與時俱進地調整、完善。比如,“証明我媽是我媽”完全多余,就應該刪去﹔“密碼重置須本人來”太過死板,就應該針對具體問題靈活處理。比如,新教師工作七個月都領不到工資,說明手續太繁瑣,就應該精簡,而不能因為“有規定”就“至死不渝”,永遠擺出一副“從來如此”的迂腐相和“愛莫能助”的無奈相﹔哪怕程序不能馬上調整精簡,也可以靈活處理,比如開通綠色通道,先行支付一些工資,在最終審核完畢后多退少補,以體現政府對群眾的關懷。

  拖欠新教師七個月工資,有關部門卻還振振有詞,以為隻要有“程序”就“正義”,這樣的糊涂想法既暴露其“墨守成規”的思想惰性,也反映出其“習慣成自然”的拖沓作風和不願擔責的推諉扯皮,而最根本的是對教育和民生事業的不夠重視。(廣東 李蓬國)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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