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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賣煙就賣煙,別拿傳統文化說事

戎國強
2016年03月17日08:44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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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賣煙就賣煙,別拿傳統文化說事

  為降低公眾吸食煙草的欲望,一些國家立法規定在煙盒上印制爛肺、爛口、骷髏等“重口味”警示圖標。但是,這一做法目前我國還未實行。據《法制晚報》報道,全國人大代表、國家煙草專賣局副局長段鐵力15日下午接受採訪時表示,在煙盒上印警示圖標不符合中國文化傳統,且目前沒有增加圖標的打算。

  段副局長此言一出,立即在網上引起反響、反彈,網友紛紛指責段鐵力隻追求煙草利潤,不顧煙民健康。

  顧及煙民健康,應該是煙草行業的社會責任之一,但是,這一責任目前還缺乏法律的強有力的保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唯一一條涉及卷煙包裝的條款是第十七條,它只是規定:卷煙、雪茄煙應當在包裝上標明焦油含量級和“吸煙有害健康”——並沒有強制要求煙盒必須印有警示圖案。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十三五期間將“大力推進公共場所禁煙”。要取得真正的效果,還需要具體的實施細則和執行、落實,而后者恰恰是很多領域裡的薄弱環節。要煙草行業自覺主動地在煙盒上印警示圖案,不啻是與虎謀皮。

  在商言利,靠煙吃煙,對煙草局長來說是符合其職業邏輯的。但是,賣煙就賣煙,拿“傳統文化”說事就離譜了。能不能告訴大家,“傳統文化”的哪一條不讓你印警示圖案了?真要說傳統文化,吸煙對中國人來說還真不是“古已有之”,而是貨真價實的舶來品。據《吸煙史》一書介紹,煙草是15世紀末從南美傳入歐洲的,17世紀從歐洲傳入日本后,才經日本傳入中國。說在煙盒上印制警示圖案不符合傳統文化,等於是說重利輕義的選擇是符合傳統文化的。傳統文化能背這個黑鍋嗎?

  煙草當然也有其藥用價值,但並非要通過吸煙來實現,吸煙者也不是為治療而吸煙。但是,煙草能帶來巨大的財富。去年7月15日,在國家煙草專賣局新聞發布會上,該局發言人張修連說,2015年上半年,煙草行業實現工商稅利6242.4億元,同比增長7.58%﹔上繳財政總額4850.6億元,增長9.55%,預計全年上繳財政將超1萬億元。這裡的兩個增長幅度都超過了GDP的增長。即使有卷煙價格上漲的因素,也無法掩蓋控煙宣傳的無力與低效。北京大學中國經濟中心曾經發布過2005年《中國吸煙成本估算》,統計顯示,吸煙導致的疾病等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加在一起,高達2526億元。而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網站提供的數據,2005年煙草行業的工商稅利才2400億元。但是,吸煙帶來的損失、危害不是由煙草行業來承擔的。他們對禁煙、控煙沒有什麼熱情一點都不奇怪。等到相關立法提上議事日程的時候,“煙盒上印制警示圖案不符合傳統文化”是不是一個預先設置的、很“正面”的反對理由?不過,“傳統文化”也有不靈的時候。部分出口國外的卷煙上就有警示圖案——不印煙就賣不出去。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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