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走好勞資兩利的“法治平衡木”

凡事過猶不及。對於各種建設性意見,我們也要建設性對待。比如工資薪金的上漲問題,是不是造成企業經營壓力的主因,恐怕還需要詳盡分析。
《勞動合同法》關系著職工與企業的切身利益,歷來受到各方面的高度關切。今年“兩會”上,關於這部法律的現實執行效果,又有一些理性而務實的討論聲。有觀點認為,對於企業和雇員,《勞動合同法》的保護程度是不平衡的,“本意是保護勞動者,但可能最終損害了一些勞動者的利益”。同時也有代表指出,當前的《勞動合同法》對職工和企業是一樣公平的。
應當說,每個人眼中的哈姆雷特都是不同的,站在不同視角觀察法制的施行,得出不同的結論也是正常的。然而,任何公共政策的討論都必須基於起碼的共識,對《勞動合同法》而言,這個最大公約數就在於“勞資兩利”的法治經濟基本倫理。
那麼,怎樣才算“勞資兩利”?從來沒有抽象的法律,從來隻有具體的社會關系。從這些年的法治實踐來看,《勞動合同法》有力捍衛了勞動者權益,讓曾經傾斜的勞資天平逐步矯正,這樣的成績必須充分肯定。但與此同時也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一些副作用,比如企業用工成本、培訓成本的增加,毀約成本低也養了部分“懶漢”,這些執行中的問題需要實事求是看待,統籌兼顧、穩妥解決。
一個可行的出路是全面調查研究,按照法定程序來修改、完善《勞動合同法》。比如,在確保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同時,對惡意利用法律條款的行為加以限制,對難以解除合同又消極怠工者,依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給予適當調整。比較困難的是,企業在什麼情況下有權利解除合同,這應當通過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做出明確說明,既顧及勞動者的相對弱勢地位,又照顧企業的生產經營實際。現實中的情況可能會千差萬別,這正是考驗治理者走好“法治平衡木”的關鍵所在。
凡事過猶不及。對於各種建設性意見,我們也要建設性對待。比如工資薪金的上漲問題,是不是造成企業經營壓力的主因,恐怕還需要詳盡分析。經濟現象很多都是“雙刃劍”,工人工資的上漲同時也是內需的強大動力,畢竟企業生產出來的產品與服務,最終是通過市場購買力來實現自身價值的。所以更深一步看,調整勞動合同的法律關系也是在平衡供給側與需求側,最大限度解放和發展生產力。
“兩會”會場內外的議政聲,是一筆寶貴的社會財富。代表委員的廣泛性,使得不同方面、不同利益、不同專業的聲音能充分交融,這是需要尊重和厚植的制度優勢。那些為了更好發展的觀點,也都應受到重視,並在會后進入相關部門的調研日程。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