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究竟違反了什麼?!

網絡“大炮”任志強最近被推到了網上的風口浪尖,一貫口無遮攔、胡說妄議的任志強遭到很多網友抨擊,被斥為“砸鍋黨”、“喪失黨性人性”,有的網民拒稱其“同志”,不少網民稱其為“害群之馬”,紛紛呼吁要“清除出黨”,勸他“現在自首還來得及”,網友對任志強的憤慨之情躍然網上。也有個別公知大V說他是“優秀共產黨員”,但是再怎麼找理由為任志強辯護,都掩蓋不了他過去公開發表種種有害言論的事實。作為一名黨員,任志強究竟違反了什麼?可以對照看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章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對於“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第四十六條又明確規定,對於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妄議中央大政方針;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三種行為,“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擁有3700多萬微博粉絲的任志強經常通過網絡、講座、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在公開場合發表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言論,妄議中央大政方針,公開與中央唱反調,背離了黨的根本宗旨,違背了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比如,對於“八榮八恥”說“一條都不符合現代的價值”;對於“我們是共產主義接班人”這一教育了幾代人的信仰,他說被這口號騙了幾十年;對於社會公認的英雄說“雷鋒是一劑麻醉劑”;對於我國國體、政體在公開場合揚言“把我們面前的牆推到”。特別是2月19日習大大主持召開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后,任志強在當晚連續發表“人民政府啥時候改黨政府了?花的是黨費嗎?”“徹底的分為對立的兩個陣營了?當所有的媒體有了姓,並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時,人民被拋棄到被遺忘的角落了!”等言論,公然把黨和人民對立。
任志強早已喪失共產黨員的品質了。任志強究竟違反了什麼,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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