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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评:银行理财“飞单”痼疾必须根治

仝宗莉
2022年05月21日09:35 |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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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女士出资320万元购买所谓“安全又保险”的银行理财项目,到期兑付时只拿回2190元执行款,无奈将银行告上法庭。近期,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显示,这起银行理财经理向客户私自售卖非该行理财产品,导致投资者损失的案件,最终银行被判承担投资损失50%的责任。

焦女士一半损失得到补偿,不幸之中还算万幸。近年来,银行“飞单”案例屡禁不止,令不少投资者心生戒惧,更值得高度重视。

所谓“飞单”,是指银行工作人员借助银行平台,私下向客户兜售非所属银行发行的或未与银行达成委托销售协议的第三方机构的理财产品,从中获得高额佣金提成。相比银行“内鬼”利用职权侵占储户存款、贩卖客户信息等行为,造成“飞单”的银行工作人员或许没有主观犯罪意图,但其对投资者和银行的伤害并无区别。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的多张罚单指向了银行分支机构的“飞单”违规行为,涉及银行包括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等。仅以上述案例来看,涉事的大观言基金的私募产品非法吸收200余名投资人的资金共计人民币5亿余元,平安、民生、华夏、广发等多家银行的理财经理牵涉其中。

群众财产安全无小事,如此形势下,发力整治银行理财“飞单”痼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严惩重罚,打消银行员工走“飞单”的侥幸心理。部分理财产品走正规程序无法通过审批,进而转入地下,寻找银行员工私下代销,这当中可观的经济利益诱惑是银行员工“飞单”的主要驱动力。打蛇打七寸,对类似违规行为要露头就打,要惩罚到违规者心疼、肉疼,让其得不偿失,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要追责到底,让重利轻义的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督促其他人踏实工作,远离“吃回扣”的“捷径”。

勇于担当,压实银行保障投资人财产安全的主体责任。投资人去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往往不是出于对某个人某款产品的信任,而是出于对银行这一自带公益属性的金融机构的信任。回报投资人这份信任,根治“飞单”痼疾,银行责无旁贷。既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在日常内部监测、检查的相关举措上将制度层面的规定落实到位;也要通过实施员工轮岗制,开展常态化员工培训等举措,“软硬兼施”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

防重于治,治不如防。切实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投资人也要学会理性理财。例如到银行买理财产品,一定要认清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坚决拒绝不合规产品;资金一定要转入银行的体系,不能和个别业务员私下交易;对交易过程可以要求银行进行录音录像等。尤为重要的是,一旦遭遇“飞单”,应第一时间与涉事银行联系,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乃至用法律的武器维权。

当然,治理“飞单”乱象,不能仅靠行业自律、投资人谨慎,监管部门、公安机关都需持续发力,发挥重要职能,为投资者筑牢“防火墙”。

(责编:庄红韬、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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