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参与卫生应急仍需畅通渠道

2020年04月26日16:36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专家观点】

作者:李瑞锋(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如何有效应对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为当前及未来世界各国事关国家安全的战略问题。我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治效果显著,受到许多国家的高度肯定。我国这次抗击疫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西医结合作为其中之一,成为中国经验、中国方案的重要特点之一。

近年来,中医药参与卫生应急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应对这次疫情过程中,中医药总体参与度达到历史最高。但是在疫情暴发初期,各地中医药应急响应速度、参与度,甚至治疗效果仍存在明显差异,主要原因是中医药尚未全面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缺乏相应的体制机制,无法高效顺畅的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置。尽快将中医药全面纳入应急管理体系,显得非常重要。

我国目前以“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为核心的应急管理体系是在2003年SARS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在传染病防控中曾发挥了突出作用,但是随着新的形势变化,亟须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中医药全面纳入应急管理体系,需要进行系统化设计,以建立起体现中国特色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建议尽快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中医药全面纳入应急预案体系。在国家层面和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将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类医疗机构等纳入,并加强日常演练,充分发挥中医药应急作用,构建中国特色应急预案体系。此次疫情暴发后,各地相继启动一级响应,但响应速度也存在一定差异,暴露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仍有待完善,特别是日常演练和应急准备还存在不足。

同时,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将中医药全面纳入。各级政府成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应急管理日常管理机构要涵盖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药管理人员,各级政府组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或专家组要有中医药专家,各级政府组建的卫生应急队伍要有中医药人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要将中医类医院纳入其中。这次疫情全国有97所中医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参与了救治工作,未来应进一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医类医院统筹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形成常态化的中西医协作模式。

应急管理机制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过程所采取的各种方式方法和举措,是保证应急预案、体制和法制具体有效落实的关键。相互协作联动是应急管理机制的核心内涵,只有反应灵敏、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机制,才能在突发疫情时,真正发挥作用。武汉疫情暴发初期,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公共场所出现的混乱局面,实际上充分暴露了应急管理机制不畅导致的各类问题,已有的预案、体制、法制等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中医药全面纳入应急管理体系,既有对现行机制的调整完善,也有建立新机制的问题。其中,建立中西医协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包括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各地方政府领导下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中医类医院与综合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各类机构之间的协作、中西医之间医护人员的协作等一系列机制安排。就疾病救治环节而言,中西医协作机制就是要实现中西医联合制定诊疗方案、联合查房、联合会诊、协作救治病人。既要做到中西医1+1=2的功能叠加,更要实现1+1>2的协同效应。

自2003年SARS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继颁布,并制定出台关于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救助等各类文件,但是很少涉及中医药。将中医药全面纳入应急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将近年来中医药参与卫生应急,特别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中所形成的有益经验,通过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规范、标准等形式加以固化,并贯彻落实,为中医药真正发挥卫生应急独特作用提供法制保障。

《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26日 06版)

(责编:杨光宇、曹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