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涉疫人员名单 何以泄露?

王庆峰

2020年04月21日07:48  来源:南方日报
 

日前,一份胶州市中心医院往来人员“名单”在网络传播,多达6000多名“密接人员”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详细居住地址及就诊类型等都被事无巨细地公开。在事件引发舆论之后,公安机关作出调查称,叶某工作中将接到的疫情随访人员名单信息转发至所在公司微信群,另外两人也是这样把名单发到了家人群里,从而引发了名单泄露。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造成泄露的3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疫情期间,一些政府部门统计个人信息是为实时监控、掌握情况,这很合理,也很必要。但统计收集的另一面,应该是安全保障。从近来的许多案例来看,一些地方在信息保障上不尽如人意。譬如疫情初期,有些地方统计武汉返乡人员名单,却坐视其在各大微信群疯狂传播;从餐馆到商超、银行,个人信息登记表无处不在,却随意摆放、无人看管……这其中包含的个人敏感信息,都有被窃取盗用的风险。而且,一些涉疫人群还会被污名化,区别对待。

6000多名“密接人员”的信息泄露,再次指出了一个突出问题,即涉疫信息的边界线。不可否认,出于防控的特殊需要,公民权利包括个人信息权益需要作出适当让步。然而,公民如实交代个人信息,是为了配合防控,而不是奔着“公开”去的。相关涉疫信息中,一个人去过哪里、坐过什么车、住在什么大概方位,显然是可以公开的,而涉及身份、病史以及财务能力的信息,明显是不能公开的。

相关部门已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不久前,网信办专门出台《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这就为我们提供了指引。疫情期间的信息收集固然紧迫,有特殊性,但是个人隐私仍然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这次疫情来得突然,不难想象,有人会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感到恐慌。由此需要追问的是,既然知道有人可能热衷转发,这些名单为什么还能泄露出来?不久前,网上流传的一些武汉返乡人员名单,被证实是基层工作人员转发出来的,或许能说明一些问题。同样,6000多名“密接人员”信息,似乎只有个别部门才有收集使用权限,为什么叶某作为一名公司员工,也能接触到?相关部门要反思涉疫信息防护机制的疏漏,更要彻查有无其他责任人。

总而言之,涉疫信息只能用作疫情管理,既不能随手转发,也不能挪作他用,疫情结束后还要做到及时删除。至于是否向公众公开,眼下得由职能部门视情况决定。但可以确定,倘若官方没有公开,就不要在社交媒体上自行转发。否则,很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责编:仝宗莉、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