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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书记”成“劳模”需举一反三

蒋萌

2019年10月14日16:4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涉黑书记”成“劳模”需举一反三 

背景:近日,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宸、赵文菊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犯罪一案提起公诉。据公开报道,张宸父母及其本人均曾获“劳模”称号。2010年,张宸的父亲去世后,其接替父亲进入社区工作,曾任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等职,还担任多家企业负责人,其母赵某也在多家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母子二人纠集多名家族成员和一些有前科的人员,在当地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新京报发表任然的观点:公开语境下,这是个“劳模之家”,张宸既是社区“一把手”,也是多家企业负责人。而背地里,却是一手把持基层政权,一手掌控着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这样的反差着实过于讽刺。该案目前还在公诉期,具体的细节和定罪,仍待司法最终确认。但从目前所披露的信息看,如此“黑白两道”俨然通吃的基层涉黑案例到底是如何生成的,其实并非无迹可循。张家暴力控制基层长达8年时间,一方面,仰仗于对基层组织的暴力控制,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提升和巩固家族在地方的影响与权威,从而可能为获取包括劳模称号等在内的荣誉奖励和政治资源铺路;而另一方面,有了官方荣誉的加持,意味着可以对冲和“洗白”涉黑嫌疑,则进一步助长非法敛财、为害乡里的跋扈底气。其实,近年来所查处不少典型的基层涉黑案件中,都有着“黑白两道”通吃的特征。一些涉黑案件背后,往往牵出萝卜带出泥,充斥着权钱交易、“保护伞”等魅影。就此而言,“劳模之家”的光环虽然被戳破了,但其暴力控制基层长达八年,形成了一个有着数十人参与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背后是否有“保护伞”,也应深查。这也提醒治理部门,不能再以传统的眼光来看待涉黑犯罪,扫黑也不能被个别人的身份和头衔所迷惑。

小蒋随想:社区、居委会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类似于农村的村委会,其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没有行政级别。但所谓“县官不如现管”,“社区干部”和“村官”掌握着“类权力”,如果约束监督不力,同样蕴含不小隐患。个别地方的村官异变为“村霸”,社区干部中也可能滋生败类。社会需要关注个案,还要探究个案背后是否存在共性问题。比如,居委会或村委会成员,应由居民或村民选举产生,并且接受监督,是什么导致“选出来的人”反而为害一方?这之中,一些乡村空心化,一些城市居民不太重视手中的选票,可能是一个原因。再有,大家往往愿意选“能人”,但某些“能人”参加基层自治的初衷“不纯”。进一步看,如果有关人员既掌握“类权力”,又是经济实体的负责人,“双肩挑”为夹带私货埋下伏笔。公务员法等规定公职人员不得经商,而“社区干部”和“村官”不是公务员……这些问题中,有的是社会快速发展、人口迁徙流动导致,需要与时俱进地管理人口和户籍;有的需要加强教育,让人们善用、慎用投票权利;还有的要考虑企业家造福乡里,既要有效强化监督,又不宜“一刀切”令其脱离企业。回到本例,张宸母子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黑白通吃”、成为严重祸害,背后有无“保护伞”,尚不能断言;但社区的上级管理部门,起码难逃失察之责。扫黑除恶,对于典型案例,理当举一反三。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段星宇、董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