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贸易摩擦过程中,经常听到美方要求中国停止强制技术转让。一些不明就里的美国人也一直认为中国的高科技发展,就是靠抄美国,甚至一些对产业并不了解的国人也对此深信不疑。
不可否认,技术的发展,永远存在相互学习。尤其是三十年前,美国在技术上领先很多,我们需要向美国学习,确实也是通过不断学习,逐渐提升。但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根本不存在强制国外企业技术转让的国家政策,更没有强制要求国外企业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
那么,外国企业有没有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当然会有,那是企业之间互惠互利的商业行为。如西门子曾经支持中国做TD-SCDMA技术。西门子原来也做TD技术,但在欧洲得不到支持,只能做FDD。原有的TD技术积累,很大程度上就浪费了,所以西门子愿意把这些技术拿出来,提供给中国企业,与中国企业合作。
众所周知,诺基亚和上海贝尔建立了新的合资公司,共同开发通信系统设备,包括5G的技术和产品。会不会有技术的合作?很大程度上,在这个新公司中,技术就是融为一体的、通用的,很多知识产权和新技术就是新公司所有。合资建立一家公司,共同打开市场,技术要是互不通用,怎么融合?怎么整合各方面力量成为一家人?
随着中国企业发展壮大,在走出国门面向海外市场时,中国企业早就接受了为知识产权付费。华为公司是高通公司在中国最重要的客户之一,每年购买高通大量芯片,每年向高通支付数目惊人的知识产权费用。对此,那些指责中国强制技术转让的美国政客,是一定会假装看不见的。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间进行知识产权谈判,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事,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已经成为中外企业的惯例。如若真有中国企业侵犯了国外企业知识产权,国外企业可以向中国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举报,并且可以到法院起诉。
目前,美国企业在中国销售最多的产品是电子信息业产品。比如:芯片、软件、服务器、路由器等。中国企业不仅和很多美国企业有交流合作,也和世界上著名的电子信息企业诸如英特尔、摩托罗拉、朗讯、北电、爱立信、诺基亚、西子门有非常多的交流合作。在项目的招标、评估过程中,从来没有国外企业的高管抱怨过与中国企业合作需要强制他们转让技术,更没有合作项目和招标会把这些作为一个要求。
那些编造中国政府要求国外企业向中国企业强制转让技术的人,是无法拿出一份政府文件来证明自己所说不假的,他们所有的说法都是子虚乌有、空口闲扯。所谓中国政府强制技术转让,不过是美国政客编造出的一个可笑的谎言,只要对产业有一定了解,就会发现这样的谎言是多么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