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三伏天穿棉袄?近日有上海市民反映,在外滩看到不少反季节拍摄宣传照片的模特,他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或毛衣,在三伏天的室外进行拍摄,其中不乏孩子的身影。目前正值上海一年中最热的时候,这样的场景引发了争议。
俗话说,“好汉不挣六月钱”。炎炎夏日,让一群小孩子穿冬衣拗造型,任谁都看不下去。吊诡的是,这些孩子的家长却不以为意,还找出了种种理由自我辩护。譬如,有家长说这是“锻炼意志”,现在的确有一些教育方法,教孩子冬泳、长跑,或者体验生活等。但总的来说,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征得孩子同意,而且得把握好度,不能损害他们的健康。还有人说,这是培养孩子的体态气质,给他们的未来铺路,这样的想法未尝不可,但在空调房里不是更好吗?很明显,像三伏天穿羽绒服拍照这样的事情,既不是锻炼意志,也不是教育成长,就是单纯把孩子当作了摇钱树,有着极强的商业目的,也难怪惹人非议。
让孩子做职业童模,还有一种极具诱惑力的说法是“私事论”。在这次事件中,就有童模的家人表示,“小孩穿的是未上市的新款服装,男孩则是自己的小孩,这是自家私事。”果真是自己的私事吗?我们要打一个问号。现在,我们对保护未成年人出台了各种法律规定,其意就是把孩子当作独立个体,家长只是监护权的代理人。孩子们虽然因为行为能力限制暂时依附于成人,但不是谁家的财产,也不是家庭的私事。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所以,家长暴力打骂孩子,谁都可以进行干预,把孩子当摇钱树使用,我们一样可以报警。
还有人说,没有人不爱自己的孩子,如果孩子不愿意,完全可以表达反对意见,自己也会尊重孩子。这其实过高估计了孩子的判断能力,表明有些家长还是不懂得怎样做父母。鲁迅很早就写过《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今天看来仍然很有借鉴价值。文章写到:“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但既已分立,也便是人类中的人,因为即我,所以更应该尽教育的义务,交给他们自立的能力;因为非我,所以也应同时解放,全部为他们自己所有,成一个独立的人。”不可否认,我们都爱孩子,但不能以爱之名,对孩子行侵害之实。一些家长让孩子过早涉及成人领域,还以“孩子不反对”为证据,难道不感到害臊吗?
三伏天穿羽绒服,这不是个别童模的遭遇。几个月前,一名3岁童模被妈妈踢踹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关于童模行业规范、童模权益保障等问题随后引发社会关注。现在我们注意到,有一个为数不小的童模群体,存在反季节穿衣、工作强度大、拍摄时间过长等商业化问题。对此,需要更有针对性的立法,明确童模的劳务性质,对他们给予必要的保护。“妞妞事件”之后,杭州市发布《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规定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连续活动超过4小时等,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好的范本。相关部门应该广泛征求意见,考虑将其上升为法律法规。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儿童模特成为新兴产业,但无论从事什么行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都不容忽视。没有什么绝对的私事,也不能以爱之名自谋“财路”,必须给童模行业定个规矩,让他们得到应有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