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家庭作业不能成为家长作业

朱昌俊

2019年07月18日08:05  来源:光明日报
 

到底是家庭作业还是家长作业?是考学生还是考家长?诸如此类的话题争议,终于有了明确的规定。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要求,完善作业考试辅导。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

不写作业,母慈子孝,一写作业,鸡飞狗跳……这些年有关家长辅导孩子作业的经历,催生了不少啼笑皆非的段子和吐槽。这一现实背景下,《意见》明确要求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针对性不言而喻。

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其背后的原因颇为复杂。一方面,由于家庭作业过多、负担过重,孩子没完成的作业自然而然地延伸到了家长身上。事实上,去年多部门联合发布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就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这次《意见》也强调,要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

另一方面,一些诸如家庭作业需要家长签字、批改的学校规定,则是家校关系和角色分配模糊化甚至错位的一种表现。当前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期望较高,部分老师也承受着不小压力。但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毕竟不同,要求家长干老师的活儿就可能弱化家庭教育本该负起的责任,挤占家庭教育的空间。

其实,这次《意见》也专门强调要重视家庭教育,如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强化监护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盲目攀比,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等。在这方面,只有合理的家校分工和科学的角色分配被明确,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才能形成良性互补的关系。

当然,家校关系的健康化,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分工合理化,也需要学校和家庭之间的互相配合。如《意见》中强调要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密切家校联系。这主要是因为当前学校在家校关系中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且学校在专业知识上也具备更多的优势,所以,学校方面应该主动发挥主导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家长只能一味“配合”。只有在家校之间建立起互相分工却又充分信任和尊重的教育关系,方能真正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之间构成一个良性的“教育共同体”。

早在《意见》发布之前,一些地方的学校其实就已经意识到让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的弊端。如此前浙江金华某小学就发出一份公约,提出让家长告别检查作业,改变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的现状,并取消家长为孩子家庭作业签字的要求。由此可见,家庭作业变家长作业,学校和老师也未必是受益者。希望此次《意见》的发布,能够真正让学生、教师、家长都少一点作业的烦恼。

(责编:李仪泽(实习生)、董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