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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纵横:敬畏生命,应身体力行

李  攀
2019年07月11日04:08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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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杭州钱塘江上的一幕悲剧让人扼腕。3名男子试图蹚浅水过江,突然潮水猛涨,几人瞬间被卷走,其中两人得救,1人遇难。生命被潮水吞噬,令人无比悲痛。众所周知,钱塘江潮水威力巨大,往往看似很远的潮水,突然就到眼前。通过视频可以看出,正是因为鲁莽过江,也因潮水涨来时仍不疾不徐,最终有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无独有偶,近日,浙江仙居丽人谷暴发山洪,16名驴友被困,3名驴友被冲走,其中有两名驴友被找到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其实,附近村子在山洪到来前都会劝说游客上岸,并且一路上至少有8处明显标注的安全警示牌,但是这些都没能引起驴友们对安全的高度重视。

  苛责死者或伤者,已经于事无补。值得反思的是,为什么悲剧总是一再发生?尤其每年这个时节,伴随汛期临近,总有意外事故酿成悲剧,让人痛惜。难道是因为安全预警工作做得不够?其实每次悲剧酿成后发现,相关的安全预警是充分的,比如在浙江,在那些或山势险峻或波涛汹涌的地方,当地有关部门每年都会提前做大量工作,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防止意外发生。

  可是,总有极少数人没把这些提示放在心上。面对即将涨上来的潮水,依然还能闲庭信步;看到沿路偌大的安全警示牌,依然熟视无睹地奔上山去。此前,杭州90后小伙在西藏无人区失联50多天后,被民警救援。但不是所有人都如此幸运,更遑论每一次救援,都会耗费大量的公共资源和人力物力。

  无论如何强调安全意识、无论安全预警措施做到如何周全,都是不为过的。有时候,温馨的提示要有,制度的刚性约束也必不可少。例如在潮水可能漫到的位置设立“禁入区”;在山洪可能暴发的地方禁止上山;建立报警有奖机制,鼓励人们见到有人冒险及时报警;建立并完善有偿救援制度等等。

  遇到险情,政府部门理应施加援助;相应地,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一起又一起安全事故,对我们来说既是教训也是警示和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风险提示,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每个人都该身体力行。

  (摘编自7月9日《浙江日报》,原题为《游乐探险莫以生命为代价》)


  《 人民日报 》( 2019年07月11日 05 版)

(责编:岳弘彬、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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