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侵害女童事件时有曝光,令人痛心。如何把未成年人保护落到实处,考验着各级各部门的智慧和能力,更需要拿出掷地有声的举措,让不法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如何更好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再次调研表态。2018年10月,最高检在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基础上,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号检察建议之所以重要,关键要看其为何必要。有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2万人,起诉6.76万人。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发,给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严峻现实,切实发挥好一号检察建议的作用,就不能纸上谈兵,而在于行动有力、措施有效。
未成年人保护不是单一保护,而是立体保护、综合保护。其中,不只是要防止性侵行为,还包括校园安全、餐桌卫生等方面。换言之,校园周边是否安全、学生接触人群是否可靠、家庭环境是否和睦等,都在未成年人保护范围内。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一个都不能少,更要借由司法保护来织密法律网、提升安全度。为此,从家庭、学校、社会到教育主管单位,再到司法机关,落实好保护责任制不能有丝毫松懈。在这一方面,司法保护仍需加强,该教育的要教育、该严惩的不能纵容、有特殊情况的要因人因地因事施策。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义所在。
制度化保护、常态化执行,才是最见成效的。就目前看,影响未成年人安全的因素不少,如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不足、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建章立制、完善治理是重中之重,正如一号检察建议所提出的,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当然,有问题意识、有治理对策,更要持续发力抓落实。发出检察建议易,落实工作不容易。2018年以来,全国共发出关于校园安全建设的检察建议3472份。各级各部门如何更加重视相关检察建议,如何让“建议”真正成为行动,需要全社会的齐心配合,如建立监督工作制度和工作台账、欢迎群众监督执行、由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制度建设,仍然在完善执行的路上。可以说,一号检察建议只有持续抓、长期抓,才能让未成年人保护多穿一层“法律外衣”。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全社会最大的心愿。因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就要对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破坏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言行,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让制度扎根、让措施落地,用司法之手保护未成年人成长,还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