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幽灵外卖”

罗志华

2019年06月21日08:59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幽灵外卖”

编者按 近年来,网络餐饮市场发展迅猛,满足了人们多样化消费需求。但在消费扩张的背后,无实体店铺、无工商营业执照、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幽灵外卖”以及带来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消费者、监管者,也困扰着行业自身。如何治理“幽灵外卖”?请看下面几种观点。

“幽灵外卖”要严查

■罗志华

与实体餐饮店相比,“幽灵外卖”对食品安全的威胁更大。

有地址、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实体店,不仅在开店之前通过了审核,而且在营业过程中,受到民众和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如果食品出现问题,也能迅速找到源头,对实体餐饮店展开倒查。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让实体餐饮店不敢造次。

但藏身民房内的“幽灵外卖”则不同,其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和跨地域性等特点。从这里流出的外卖,其质量与安全如何,全凭个人良心。假如店内卫生条件极差,还可能导致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其危害不可小觑。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但对“幽灵外卖”的监管,存在诸多难点。这些“黑餐馆”的地点十分掩蔽,有的甚至隐藏在家庭里。售出的外卖一旦出事,涉事人员很可能卷铺盖走人,要想再找到他们,就会难上加难。

监管部门一定要重申,实体店铺、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是餐饮企业的标准配置,网络外卖也不例外。在此基础上,可以借助群众的力量,设置投诉举报通道,对“幽灵外卖”生产者实施顶格处罚,通过提升违法成本,让违法行为得不偿失。

平台责任要挺起来

■曹改青

“幽灵外卖”的出现,平台是不可忽略的关键环节。

网络平台作为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负有资质审查的责任。但事实上,一些网络平台无视自己的职责,在餐饮经营审查中,不仅缺乏必要的严谨,甚至为了谋利而与一些商家同流合污,导致一些黑商家混迹其中,造成“幽灵外卖”出炉,严重损害着消费者健康。

食品安全是良心工程,尤其是网络餐饮,食品的生产和加工都在虚拟环境下完成,制约着消费者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发挥,这就需要更加完善和严密的制度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外卖平台对经营者的控制能力往往强于相关行政机关。因此,平台的责任首当其冲,抓好平台这个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就事半功倍。

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网络餐饮收入高达4712亿元,占到全国餐饮业收入的10.6%,网络餐饮用户规模约3.6亿人。面对巨大市场,筑牢食品安全之基至关重要。职能部门应该针对网络平台,进一步制定完善制度,倒逼平台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发挥作用。只有这样,网络餐饮才能步入良性循环发展,消费者健康安全才有保障。

加大平台监管力度

■戴先任

外卖平台的责任,法律法规说得很清楚。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也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但现实中,很少有网络餐饮平台因“幽灵外卖”等问题受到处罚。一是因为管辖区问题,外卖平台的管辖权在其所在地县级以上食药监部门,但经营却在全国各地,这容易导致“对不上号”。其二,违法成本太低。几万元的罚款,对于动不动融资上市的互联网平台来讲,简直是九牛一毛,平台也失去了改进的动力。

因此,对于一些失职的外卖平台,需要加大惩处力度。特别是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让平台看到监管不只是“放空炮”。此外,对于外卖平台,也需要积极主动进行行业“自净”,这样才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责编:段星宇、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