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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有的放矢:科学运用公序良俗原则处理民事纠纷

侯国跃  常亚楠
2019年05月21日05:34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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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民事法律关系纷繁复杂、变动不居,而民事法律规范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这导致有些民事纠纷在处理过程中可能找不到特别合适的民事法律规范作为依据。但一些民事行为不符合社会公德,有违善良风俗,如果因为没有民事法律规范作为依据而不处理,就可能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带来“破窗效应”。处理这些民事纠纷,应运用好公序良俗原则,即民事行为不得违反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科学运用公序良俗原则处理民事纠纷,对于惩恶扬善、维护正义、保证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公序良俗的含义非常广泛,并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变化。公序良俗原则在许多国家的民法典中都有所体现。我国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使用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等词语来表达相关法律精神。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在总结现有民事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民法典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在我国民事立法中首次明确了公序良俗原则。民法总则中的一些条文直接涉及公序良俗。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的条件就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总则将公序良俗原则上升为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这是法治精神在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体现,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立法中的彰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对意思自治进行必要限制。民法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但意思自治必须以公序良俗原则为基础,即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果违背公序良俗,其民事法律行为理应无效。二是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补充。现行法律法规不可能预见所有民事法律行为和关系,在条文上可能存在滞后或漏洞。公序良俗原则作为一种弹性条款,可以起到补充完善法律条文的作用,在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时候用以判断民事行为的效力。三是有助于更好地弘扬社会公德,保障民事活动在良好公共秩序中进行,并引导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当然也要看到,公序良俗原则毕竟是具有一定模糊性的民法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依靠法官自由裁量进行运用。为了避免法官随意运用这一原则可能造成案件裁判结果的不公平,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公序良俗原则应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应穷尽法律规则,即对于民事纠纷如果有具体民事法律条款加以规范的,应优先适用具体条款,不能随意选用原则性一般条款。在各个具体领域,公序良俗原则应作为兜底条款适用。其次,对于什么是公序良俗也需要结合社会道德观念以及一般常识加以判断,从而确定具体民事行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还可以运用司法大数据进行公序良俗原则类案适用方法研究,为法官裁判提供依据。我们要通过科学合理运用公序良俗原则,既协调复杂的民事法律关系,又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不断提高社会文明水平。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 人民日报 》( 2019年05月21日 13 版)

(责编:白宇、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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