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发布通知,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借招生之际以问卷等名目“考家长”。近年来,一些在当地受追捧的民办学校,在招生时,既对孩子进行面试,又“考家长”,还有的查“祖宗三代”,以至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虽然民办学校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起到了满足一些学生及家长差异化选择的诉求,但是,“考家长”背离“有教无类”,也有违于教育公平。因此,教育部门明确民办学校招生不能“考家长”,是为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在我国现有的教育评价体系中,不少学校仍然更为关注学生的分数。因此,所谓家长配合学校,很多情况下是把家庭教育变为学校教育的附庸,让家长配合学校做校外辅导员、作业批改员。而这正是有些民办学校为何要“考家长”的重要原因,就是要摸清楚家长有无(或能否创造)辅导孩子学习的能力(或条件)。由于不少家庭是隔代抚育,甚至有的民办学校还查学生祖父辈的学历。
事实上,这不仅会让家庭教育演变为知识教育,增加父母的焦虑,让亲子关系变为功利的学习、分数关系,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还会让民办学校在这种筛选中形成新的不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其基本原则是“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但民办的规范招生,也关系到整体义务教育办学秩序,不能因为“择校到民办”,就把“择权”放大。民办学校有招生自主权,但不是说自主权就可以滥用。
当然,要治理一些地方因民办学校择校带动的择校热,除规范招生外,还要基层政府落实好《义务教育法》相关精神,“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即不仅要缩小公办学校之间,也要缩小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办学质量的差距。这才是有效避免“拼爹”入学的根本。(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