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再起命案?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广州一女乘客在珠江新城打滴滴车时被杀害。3月21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通报,经侦查,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广州某出租车公司司机谷某抓获。
对于此事,滴滴官方也回应称,案发时受害人并未使用滴滴平台上的出行服务,犯罪嫌疑人也并非滴滴平台上的司机。
翻译一下,这是一起出租车司机杀人事件。可讽刺的是,在事实未清楚之前,不少网友主观将其认定为网约车命案,并发起道德审判,扬言“卸载滴滴”。奇怪的是,事情反转后,舆论的愤怒情绪平息了很多,现在舆论对于此事的关注度,怕是不及网约车命案的千分之一。
那问题来了,同样是女乘客遇害,怎么到出租车这儿,“吃瓜群众”就选择性地视而不见?舆论的愤怒也随之熄火了?
先看一组公开数据,2018年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专题报告指出,传统出租车司机万人案发率是网约车的13倍。在某第三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报告中,认为目前国内网约车的安全性高于传统出租车,但网约车负面舆情更多。有专家坦言,这种差异可能来源于公众在认知层面对于新生事物存在选择性偏差。
而这种畸形的选择性偏差,给人一种“出租车坏事从不出门,网约车谣言都传千里”的感觉。更甚的是行动差异,网约车要关停、整顿、驻场检查,出租车行业却一点动静也没有,这种区别对待,多少有一些“双重标准”吧!
无论网约车还是出租车,错了就要严肃整治,整治就得一视同仁,更多活生生的生命容不下“双标”。舆论漠视的恰恰是基本的人身安全,这应当警醒。
这几年,随着一条条新规的发布实施,网约车合规进程搞得轰轰烈烈,但是合规就等于安全?并非如此。出租车都是合规的,但安全性未必得到充分保证。
现在,为了公众出行安全,理应对网约车等新生事物加强监管。但监管之外,对网约车还有很多不合理或者说过于超前的限制,比如调高与安全无关的各种门槛。如此下去,岂不是消解了网约车合规化的意义?放大的还是公众出行的安全风险。
为什么要舆论关注此事暴露的出租车安全问题,并不是跟出租车过不去,也不是在给网约车洗白,只是呼吁同等对待。一方面,舆论不能在出租车生命案上缺位,现在失语就是在纵容犯罪;另一方面,整顿、驻场检查和长效监管出租车行业,一样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