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一个人最后的安全港湾,如果对方非法冲入家里来对家人实施攻击,岂能不奋起反抗?
正当防卫,是一个人的天然权利。法律认可人们在遭遇不法侵害的时候有正当防卫的权利,是为了及时阻止不法侵害,弘扬社会正气,打击歪风邪气,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山东于欢刺死辱母者、昆山于海明刺死花臂男等事件,虽然有波折,正当防卫权最终都被认可。但在现实的法律环境中,并不是每一起正当防卫的权利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毕竟,正当防卫的行为边界与法律的执行之间,尺度相当微妙。
2018年2月,来自河北涞源的女大学生晓菲利用假期在餐馆打工,认识了男子王某。王某向晓菲表白遭拒后,多次进行骚扰侵犯,甚至对晓菲实施了猥亵行为。他还一路追到晓菲老家,多次闯入其家中、学校滋事。晓菲在家时,每晚都要换到不同的屋子睡觉,甚至连学校也专门制定了针对王某的应急预案,晓菲一家的多次报警都未能让王某收手。当年7月11日深夜,王某持凶器闯入晓菲家,一家人反击时造成了王某死亡。
闻讯赶来的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把晓菲一家三口送进了看守所。被关近一个月以后,检察机关认为晓菲“社会危害性较小”,让晓菲缴纳了5000元保释金,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最近,警方又通知不再追究晓菲的刑事责任,取消“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但是,晓菲的父母却一直被关在看守所已经超过半年,依然是犯罪嫌疑人。理由是在反击中王某倒地,其父母又赶上去多砍了两刀。
这个细节之前已有先例,在昆山反杀案中,大家视频上都看到,是花臂男先拔出刀来,连续追打,不慎将刀掉落地上,被于海明捡起来反杀。如果严格按照标准,于海明捡起刀来就不该捅下去,因为花臂男的不法侵害已经被阻止了。但法律专家们认为,面对生命遭到威胁,于海明拥有无限防卫权,这是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理由。而在晓菲案中,情节比花臂男更恶劣。“朋友来了有好酒,敌人来了有猎枪”,家庭是一个人最后的安全港湾,如果对方非法冲入家里来对家人实施攻击,岂能不奋起反抗?
按照中国裁判文书网上100份以“正当防卫”为由要求轻判的二审(终审)刑事判决书的结果,仅有4份被法院认定,其他20份为防卫过当,76份为故意伤害罪。有人得出结论说,“正当防卫只能靠跑”。
这不仅事关正义,也关系着一个民族的勇气。如果面对针对自己的不法侵害,都只能依靠跑来避祸的话,中国人的血性早就被跑没了。我们不想在遭遇入侵时,只能躲避。别人都欺负上门了,还有什么地方可以跑呢?
此类事件的现场,必然是鸡飞狗跳,一个人很难完全控制得住自己的行为。除非是江湖上传说的武林高手,拥有点到为止的精准武功,既能及时阻止不法侵害,又不至于过度伤害坏人。一个人在奋起反抗的过程中,都要如此小心翼翼的话,又岂能做到及时阻止坏人的不法侵害,如果做不到精准而被反诉的话,正当防卫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对于这里面的界线如何界定,应该也可以从昆山的那起案子的判罚中获得一些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