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聂树斌案,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已经过去20年,疑似“真凶”王书金浮出水面也近10年,然而事实依然没能水落石出。各种争论不断的背后,是人们对真相的渴望和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随着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社会上对异地复查聂树斌案的呼声再次高涨。在这种情况下,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将聂树斌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回应了社会关切,也为查清20年前的事实真相提供了一个机会。这不仅是对被害人一个交代,也是对聂树斌、王书金一个交代,更是对司法公正一个交代。
复查的结果无外乎两种:一种是该案确有疏漏,应该再审,还当事人一个公正;一种是该案没有错误,为多年来的争论画上句号。无论结果如何,只要司法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复查中充分保障代理律师阅卷、申诉等合法权益,公开、公平、公正处理,就能体现法治精神,作出有说服力的结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冤假错案得到纠正,一批长期久拖不决的疑案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宣告被告人无罪,一整套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改革措施出台,让人们真切感受到依法治国的力量和光明前景。
个案公正积累司法公信,面对生命的尊严、法律的权威和人民的期待,人民法院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一定能赢得人民群众更大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