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喜林
其实,行驶在城乡道路上的公交车就是一个流动的小社会;其实,公交车里所发生的人情冷暖都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然而,我们没想到,在南阳通往社旗县的一辆大巴车上女孩受辱,车上人却对呼救声装聋作哑。尤其是那个开车的司机,他对每个乘客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然而,他却冷若冰霜,置之不理。为啥,这些人如此铁石心肠,没有人性?谁来保障我们的出行安全?
据大河报12月10日报道,12月5日下午,在南阳通往社旗县的一辆大巴车上,22岁女孩刘乐(化名)在车上遭遇一男子猥亵。在女孩反抗并向大巴车司机求救并要求其报警时,该司机没有及时施救,造成女孩被犯罪嫌疑人拖下车,遭遇殴打。昨日记者从社旗县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
既然犯罪嫌疑人王某曾有多次盗窃记录,警方就应当对王某展开全面侦察,进一步搜集其全部犯罪事实,并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是草草做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而且,应当附带经济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之外,警方未做出对王某同伙的追捕,是不是存在着行政不作为和包庇犯罪的嫌疑?难道,警方捉拿与王某的两个犯罪同伙很困难吗?如果确有困难,就应当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对王某的同伙发出通缉追捕令。绝不应该让那两个犯罪嫌人逍遥法外。
同时,笔者认为,警方应该对南阳宛运公司驾驶车牌号为豫R63769的当班司机胡和平进行依法问责。因为,作为司机应当依法履行保护乘客人身和生命安全的责任与义务;因为,胡和平的不报警、不施救,使得王某等犯罪嫌疑人更加嚣张;因为,胡和平听从了王某犯罪同伙的停车指令,所以,警方应当对胡和平依法展开调查,看他是不是属于王某的同伙。
有鉴于上述种种疑点,警方应当调取豫R63769大巴公交车一个月以上的车载监控视频影像资料,进一步查清王某等犯罪嫌疑人发生在该车上的其他犯罪事实。以及进一步查明该车司机胡和平配合王某等犯罪嫌人有多少次逃脱。只有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同伙展开全面调查,才能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活动轨迹,才能弄清王某等犯罪嫌疑人度社会的危害程度,才能形成完整的案件链条,才能对王某和他的同伙依法进行问责。只有依法严厉打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犯罪行为,才能依法为公交车这个流动的小社会提供安全保障,才能使广大城乡居民的人身和生命保驾护航;只有严格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广大城乡居民才能拥有出行安全的幸福享受。
而且,每一辆城乡公交车都是一个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一个名片。所以,对于行驶在城乡道路上的公交车必须纳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所以,必须对每一位司机进行普法教育培训,而且应当积极主动地承担起保护乘客出行安全的责任与义务;所以,所有公交车的车载监控视频应当与公安110进行联网,要从根本上解决百姓出行中的安全保障问题;所以,对于司机的报警求救应当向是路口的信号灯那样简便易行,不需要语音对答,就能减少犯罪嫌疑人的警觉和逃跑机会,就能使犯罪分子及时受到依法严惩。
因此,不管是各级地方政府,还是公交车运营企业与公安机关,都有责任与义务,把城乡公交车打造成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生命安全保障线;因此,应当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依法打击犯罪,要在城乡公交车上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社会新风尚。文明社会必须从小事抓起,出行安全人人有责,只有从我做起,才能赢得全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