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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与普法

2014年12月11日15:31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审判与普法

  潘高峰

  这段时间,上海的两起法治事件引人关注。其一当然是备受瞩目的复旦投毒案二审,控辩双方激辩到子夜,过程跌宕起伏,成为城中热议的焦点;另一件则是沪上的哥为护妻捅伤滋事醉汉被判五年,引发网友叫屈,微信转文无数。

  如果说前者案情重大复杂,涉及社会问题面广,那么后者相比之下要小得多,同样“人声鼎沸”又为哪般?个人感觉,媒体充分参与功不可没。

  审判林森浩,上海高院除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及公众旁听,也为数十家媒体开了方便之门,大家聚于庭审现场或是法院庭审直播间,直击审理全过程,使庭审各种细节第一时间滚动播报于公众之前。同样,的哥捅人案被电视台制成了一期节目《回不了家的出租车司机》,引发市民关注。虽然之后出现的微信文章有意略去了一些重要事实,而是以“七八名醉汉”“殴打老婆”“保护家人”等词句引发公众情绪,但法院方与电视台运用新媒体积极回应,真相得以澄清,更重要的是,法治精神得以普及。

  林森浩投毒案中,“有专门知识的人”胡志强的出现,不仅带来审判中最吸引眼球的一幕,也引起人们对这一身份的好奇。很快,何谓“有专门知识的人”,在微信微博上有了详尽的解释;的哥捅人案件中,不理解的人发出了“遭遇不法侵害只能隐忍”的疑问时,法律界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临界点在哪”的解释,通过媒体和公微及时呈现,不仅以正视听,也是成功的普法案例。

  媒体报道影响判决公正,舆论情绪左右司法独立审判,一度为人们所担心和诟病。我想,这种担心,说明透明度还不够。真正公开透明,每一个疑问出现,都会得到充分讨论,很快消解。我们看到,投毒案审判中,尽管仍有各种猜测,但理性分析的声音最终成为主流;的哥伤人案中,情绪化的思绪被公正的思考代替,法律尊严最终得到维护。

  一个现代法治国家,“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是全社会基本理念。但在法律成为信仰之前,公众必须认识它,熟悉它,将之融入血液。这需要更多的“案例教学”。于此,法律界与传媒界都责无旁贷。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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