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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法评:别让道德退到法律底线

张  璁

2014年12月10日10:1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当道德退到法律的底线,以法律底线来设定自己行为的高度,这是法治建设中一个需要警惕的信号

  这几年,人们走在街上最纠结的事之一就是碰上老人在自己身边摔倒。自从彭宇案之后,“扶不扶”这种原本稀松平常的举手之劳,生生地被捧到了衡量一个人品德是否高尚的高度。前两日,又有新闻说郑州一位老太与人追尾摔倒,起来后发现并未受伤,就跟相撞的那人说:“没事,咱不讹人。”立时引来舆论一片唏嘘。

  当人们对一次街头的助人为乐第一反应是“讹不讹人”,当一个老人被撞之后“绝不讹人”就能成为一条被广泛关注的新闻,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道德危机?对此,我们往往归罪于社会风气,但在这种含混不清的原因表象之下,能清楚地看到普通人口中的“讹人”“碰瓷儿”,其实已经部分重合了刑法中的“诈骗”或“敲诈勒索”等概念。换言之,这场舆论喧嚣中,道德已经隐没得几乎看不到身影,并且自我矮化到了与法律几近齐平的位置上。

  我们常常喜欢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但反过来当道德只能贴近法律的边沿游走时,社会就呈现出一种人们难以忍受的荒唐和冷漠,人与人之间与生俱来的温情也会被冷酷的利害计算切割得支离破碎。或许也正因为此,两千年前孔子才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用“政”“刑”所指称的严刑峻法固然与今天我们所理解的法治还有较大差异,但他敏锐地看到了人在社会生活中怀有羞耻心和慎独精神,对于一个完整而健康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生态何其可贵。

  因此,当今天厉行法治成为社会共识时,我们若以为一个能让人在其中身心舒畅的法治社会只关乎法律的话,那无论我们对法治的理解,还是对社会自发秩序的理解,都可能会流于偏狭。

  现代中国呼唤法治,原因在于中国社会由鸡犬相闻的“熟人社会”,向现代工商业下高流动性的“陌生人社会”转型,过去的人情关系已不敌依循规则之治对现代社会需要的适应。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道德就成了碍眼的老古董,恰恰相反,一整套适应于现代工商业社会的道德规范在人们每日的交往互动中自然生长出来,以契约精神和公民责任的形式,继续在法治社会为人们创造一个更为美好的生活。

  法治社会从来不排斥道德在其中的作用,甚至过去传统社会那种由自然情感演化的道义必须升华为经由理性熏陶才能拥有的社会责任感,才能与法治相辅相成,去弥合那些法律与现实之间的缝隙,去润滑法律在人与人之间搭建起的冷冰冰的社会关系,从而大大降低一个社会良好运行所耗费的成本。

  就像在“讹不讹人”的荒唐中所看到的,法治不等同于法律,仅凭法律可以帮我们抵御坏人,但却无法帮我们培养好人。因此,当道德退到法律的底线,以法律底线来设定自己的行为高度,这是法治建设中一个需要警惕的信号。毕竟,法律的存在只是在为这个社会兜底,法律以下是黑暗混沌的野蛮无序。

  《 人民日报 》( 2014年12月10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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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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