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中组部公布了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结果。6日,中组部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透露,为做好抽查核实工作,经中央同意,中组部牵头建立了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12月7日《京华时报》)
2010年5月,中办、国办修订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结果,因为“只填报不核实”,导致这项规定流于形式,根本就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这次中组部动真格进行抽查,符合求真务实的精神,应该肯定。
中组部抽查起来比较容易,因为人数少,涉及的面比较窄。截至目前,中组部已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各级地方政府抽查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因为人数多,涉及的面比较宽。尽管各地已经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但是这只完成了很小的工作量,还有大量的工作等着去做。
对于各级地方政府来说,抽查的方式显然是筛子装面——漏洞百出,查谁不查谁,完全由组织部门决定,那就难免会选择性抽查,这就会导致不公。只是抽查,那些没有被抽查的官员就会存在侥幸心理,必然导致官员在申报的时候根本就不重视。最重要的一点是,只对那些瞒报的官员实行“不得提拔”的惩处,显然是没有威慑力的,很多已经提拔无望的官员,会把申报当成一回事吗?肯定不会,反正已经不能提拔了。
对于抽查出来的那些不认真申报或者是瞒报的官员,绝对不能只是“不得提拔”,而是必须严惩不贷,杀一儆百。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必须听从党中央、国务院的召唤,本来应该如实地申报却弄虚作假,还有资格当人民公仆吗?应该对那些不认真申报或者是瞒报的官员一律撤职,由纪委严肃查处,看看他们到底在隐瞒什么?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他们要是没有“猫腻”的话,为何胆敢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着干呢?
官员申报财产规定和官员公示财产制度比起来的确是有一定差距。别的不说,单说组织抽查这一项吧,就会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最主要的是还很有可能让某些人钻了空子。因此,我们应该尽快推广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发动群众监督的作用,隐藏再深的腐败分子也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目前,就算条件不成熟,何不在党员领导干部当中率先实行呢?党员领导干部要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何惧公示财产呢?
文/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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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