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
日前,山东交通部门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主要理由是偿还银行贷款。山东并非首个推迟收费时限的省份。此前,新疆等地也对到期公路采取了延期收费。据专家估算,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据12月1日《新京报》)
当下,全国10万余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费。这直接导致了人们“高速公路走不起”的感受,以及“公路公益性何以体现”的疑问。而一些收费期限已满的高速公路,又延长收费期限,这无疑更加让人不解:“还不清贷款”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征收的钱又流向了哪里?
基于此,一些高速公路延期收费,就必须得有一个公开相关信息和账本的前提。一者,高速公路收费情况当不属“国家秘密”,按照相关法律,交通部门有必要将相关高速公路的收费信息、账本等,进行一定的公开与公示。不仅需要公开与公示需要延长收费期限的高速公路信息,连没到收费期限的,也要一并公开与公示!
二者,公开与公示是消除人们疑虑的必须。比如针对高速公路收费,人们的疑问并不少:按照计划收费,在车辆与车流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为何到期却没有收够还贷款的钱?没有收够又收了多少?其中有多少用于还贷,又有多少用于管理和其它方面?收费的使用项目和比例等又是否合理?延长收费需要延长多久,能否收够贷款?高速收费单位利润超过金融、房地产,员工月入过万等又都是怎么回事?这些问题,显然都有必要向公众交待清楚。
三者,公开与公示信息是延期收费的前提,更是公路公益性,收费公平性的必要,同时也是满足公众知情权,保证信息透明,不出现腐败、违规等问题的必须。
高速公路收费到期了,相关方面一句贷款还没有还清,公众自然不信,因为谁知道收费单位是不是在自说自话呢?因此,高速公路倘若真的“没有还清贷款”, 延期收费并非完全不可以,但前提是拿公开的信息和相关客观的账本“说话”,做到明明白白地收费、清清楚楚地还贷、光明正大地延期!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