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

“叫嚣自杀”不是贪官的“护身符”

吴默燕

2014年11月28日13:5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据报道,一名市长在落马时公开叫嚣,自己得了癌症活不长了,如果被“双规”就自杀。当地纪委并未受这种“狂言”的影响,按照程序对他进行了“双规”,该官员也并未自杀。(11月27日 人民网)

虽不知这位“口出狂言”的市长姓甚名谁,但是面对纪检机关的调查,他竟还能以“自杀”相要挟,这份胆识实在令笔者“佩服”。可惜的是,违法犯罪不是在市场买菜,容不得半点讨价还价。以“自杀”来要挟纪委,这样的伎俩实在拙劣——不仅不能得逞,反而徒增笑柄。

虽说“生命健康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任何人身患疾病都有权接受治疗,但任何人都不可能以身患疾病为由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样简单的道理,相信这名“叫嚣自杀”的市长心里比谁都清楚,然而之所以还要威胁纪委,正说明了“黔驴技穷”之下的无法无天。

众所周知,一名官员如果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期间突然死亡,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恐怕用“排山倒海”来形容也不为过,正因如此,纪检部门通常对被调查的官员“百般呵护”,用尽一切方式防止其自杀。这名落马市长正是深知这一点,所以才使出自杀这一“杀手锏”,妄图对抗组织调查。殊不知,法律面前容不得讨价还价,以自杀相威胁也不可能逃避制裁。

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一个人只有敬畏法规,才能慎微慎行,试问对于一个连死都不怕的官员来说,还有什么能够吓到他?腐败官员敢拿自杀来威胁纪委,既是穷途末路之下的“狗急跳墙”,同时也是极度扭曲的“官本位”思想的表现。作为领导干部,尤其是处在“市长”这样高级职位的干部,日常生活中他早已习惯了“众星捧月”,在他眼中,自己总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别说拿自杀来威胁纪委,就是威胁法官也不算什么,于是,“双规我就自杀”这样的狂言才会脱口而出。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对于共产党员的领导干部来说,党纪国法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绝不容许心存侥幸。身患癌症的贪官若想将自身疾病当做规避惩罚的“挡箭牌”,是绝对行不通的。说到底,党纪国法不容违逆,叫嚣自杀也成不了违法贪官的“护身符”。

分享到: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相关专题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