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贵州省盛华职业学院号召学生们远离烟草。该校杨绍先副校长说,本学期该校率先在贵州高校中实行烟民学生不得评选奖学金的规定。(11月27日《贵阳晚报》)
政府、爱心人士、企业、学校设立奖学金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不是说谁成绩好就一定可以获得奖学金,得综合考虑包括个人品行及校内外表现在内的所有因素。何况该奖学金无论成绩好坏都可申请,就更有必要在其他方面作出规定了。
吸烟即使对成年人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习惯,而没有工作收入、全靠父母养的学生,就更没理由用父母的钱去买烟了。奖学金要是变成了香烟,想必不是捐赠者乐意看到的。用于日常生活与学习开支,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才是奖学金的最佳用途。
有人说“吸烟不违法也不违反道德”,没必要对奖学金发放标准如此“一刀切”。这一说法本身就值得商榷。吸烟不只危害吸烟者本人的健康,还污染环境且容易造成火灾隐患,二手烟对他人健康的伤害则更大。
当然,学校将烟民学生排除在奖学金评选范围外,事先应征询出资人的意见。如果赞助者不反对或是由其主动提出烟民学生不得评选奖学金,那这一做法当然无可厚非。因为捐赠者有权为其赞助的奖学金设立先决条件,除非该先决条件违法。
至于一些人提出的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和不良生活习惯,是否也应纳入“不能领取奖学金”行列,只要赞助者不反对,又有何不可?奖学金顾名思义,是带有奖励性质的,并不是单纯的贫困补助,奖学金获得者也应当在各方面为同学们作出表率。如果平时经常有不文明行为和不良生活习惯,不仅令同学反感,也会让人质疑其获得奖学金的合理性。这样的人,即使走上社会,也会被人嫌弃,那可就不是少领几百元奖学金的事了。如果能通过奖学金评选条件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文明意识,那也不失为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