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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墓穴大小是衡量清廉与否的尺子

2014年11月27日15:16    来源:中国江苏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官员墓穴大小是衡量清廉与否的尺子

  近日,云南省发文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在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在公墓采取骨灰存放,不得将骨灰装棺土葬。在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区,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应在公墓内集中安葬或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区域深埋不留坟头,不得乱埋乱葬。严禁修建大墓豪华墓,安葬单人或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11月27日云南网)

  这几年,官员的豪华墓不断被曝光。湖南衡南县有个官员建豪华墓地“刘氏陵园”,占地面积约为420平米,由牌坊门、石阶和墓冢构成,雕龙刻凤、气势恢宏,堪比皇陵。重庆石柱县政协委员秦宗孝与弟弟秦宗富为葬母修建了一个占地379平方米的豪华墓地,原先山坡上碗口粗的柏树被全部砍倒,郁郁葱葱的山坡已成断崖。海南海口市澄迈农业局原副局长王安春活着的时候就为自己建了一个“活人墓”,该墓非常豪华,坟墓立有两块墓碑,墓碑上还刻了自己的光辉“业绩”。这些党员干部不管是为自已修墓还是为亲人修墓,修建豪华墓穴的钱不管是个人合法收入还是贪污受贿来的都是衡量一个人清廉与否的一把尺子。

  一些官员在台上时高高在上,贪图享受,利用自己的权力吃拿卡要,贪污腐化,死后还要继续作威作福。趁着自己手中有权,想尽办法为自己为家人修建豪华墓穴。现在在一些地方,骨灰盒比大彩电贵,墓地比商品房贵,一个不足一平米的墓穴动辄就是十万八万,甚至几十万,普通百姓连死都死不起。而一些官员动不动就为自己或家人修建数百平米豪华墓穴。生前住豪宅,死后住豪墓,以此想光宗耀祖,光耀子孙。试想,有关部门就是有再大的胆量也不可肯定不可能批他建这么大的墓地,那么肯定是这些官员用他手中的权力搞来的,不仅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而且非法占用土地,让民众产生很大的反感。再说,修建这么大的墓地要多少钱,这么多的钱是从哪儿来的?也让人怀疑。因此,云南规定党员干部去世后墓穴不得超过一平米,这样可以缩小党员干部与百姓之间的差距,可以更好的保护好耕地。

  近年来,一些丧葬陋俗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活跃,突出表现在:火葬区遗体火化率下滑、骨灰装棺再葬问题突出,土葬改革区乱埋乱葬、滥占耕地现象严重,浪费了大量自然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重殓厚葬之风盛行,盲目攀比、奢侈浪费现象滋生蔓延,加重了群众负担。少数党员、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利用丧事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热衷风水迷信,修建大墓豪华墓,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党员干部购买或建造豪华墓穴,既使他的钱来路是正规的,也有违我党提倡的节俭之风,向社会传递腐败奢侈的风气。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要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在的倡导全社会履行节约的大背景下,党员干部更应该身先士卒,要为社会树立起一个良好的风气,而不是这样大操大办,建豪华墓来为奢侈之风起推波助澜作用!因此,党员干部去世后墓穴的大小也是看其清不清、廉不廉、共产主义信仰坚不坚的一把尺子。

  因此,云南出台规定,规范党员干部的丧葬是一个得民心的举措。但是措施再好,关键在于落实,各地对于那些顶风非法占地修建豪华墓或者超标购墓的党员干部,该惩的惩,该处理的就处理,不能手软。让他们知道,脱离民众,带坏社会风气,是要付出代价。(胡建兵)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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