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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成了“唐僧肉”,以罚代治“病难除”!

胡建兵

2014年11月27日16:3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河南司机张高兴驾驶的货车因超载,9月27日被扣民权县超限站下达3万元罚单,此后,张高兴多次与超限站交涉,但罚款不仅不能减免车也没有放行。11月24日14时,张高兴夫妇一起在超限站喝农药,现男方张高兴已死亡,其妻仍在抢救中。民权县政府已成立调查组,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4日夜已派员赶赴民权参与调查。(11月26日京华时报)

类似事件在河南及其他省市也发生过。去年11月14日,在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司机称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路政部门仍要罚款,女车主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在一些地方,乱收费、乱罚款已经让货车司机到了没路可走的地步。司机选择跑运输,而且大多选择超载,当然是为了更好地生活,赚更多的钱。被执法后选择了服毒自杀,这显然不是他们的本意,是被逼无奈的以死抗争。

司机不堪罚款而选择服毒自杀虽然过于偏激,但暴露出的问题却是不可小觑。罚款治超虽然是全国各地治理超载的重要手段,但司机为何要冒险超载呢?这是因为目前运输行业,除了运费没涨以外,什么都在涨,零配件、餐饮住宿、中介费用、人工薪资、过路过桥费用、维修保养费等等都在涨,再加上到处乱罚款、乱收费,运输成本大大提高。如果不超载,就是无钱可赚。正如一些司机说的那样,谁也不愿意超载运输的,超载既伤车,而且也容易出危险,但对于他们来说,不超载又有什么办法呢?

去年,永城车主自杀事件发生后,网上一项“谁该对货车超载问题负更大责任”的调查显示,大多数网友选择了执法部门。业内人士认为,执法部门基于“罚款经济”的利益考虑,缺乏从根本上遏制超载的动力,这是超限超载屡禁不绝,公路“三乱”顽固如初的根源所在。实际上超载货车早就成了相关部门眼中的“唐僧肉”。现有的体制下,涉及治理“三乱”的有关部门就有十几个,包括交警、运政、路政、城管、环境、工商等等,由于政出多门、各部门虽都有法可依,但处罚标准、金额多少又不一样,各有各的标准。如果这些标准都执行的话,货车根本生存不下去。

十年前,交通部、公安部和发改委就下发通知,明确要求统一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但10年过去了,情况并没有太多改观,这不是车辆本身难治理,而是执法部门本身不愿意。“如果治理好了,就罚不了款了。”熟悉情况的业内人士透露说,罚款上缴之后绝大部分都会返还,不仅部门经费不足需要靠罚款解决,有些地方甚至将罚款当作财政创收的重要来源。毋庸置疑,当罚款成为逐利的一种手段和方法,当相关执法部门将超载车辆当成一块唐僧肉时,执法就沦为了被金钱附庸的奴仆。

因此,涉路部门紧抓罚款资源不肯撒手,这一问题就难以根治。出现了参与罚款的部门越来越多,罚款次数越来越多,罚款额越来高,从而陷入了越罚超载超严重的恶性循环之中。一旦罚款越出了司机的承受能力,就可能逼使司机选择自杀的极端行动。所以,要使类似悲剧不再发生,就必须向既得利益开刀,就是要对这种沦为了金钱附庸的行为下手,只有斩断治超的利益链,才能更加有效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使得以罚治超的手段得到行之有效的体现,而不是成为逐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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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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