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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首次通报女官员“通奸”,反腐再创新常态

图八木

2014年11月27日14:3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昨天,中纪委一日之内通报了4名山西立案调查结果。其中两名女官员的通报用词首次采用了“与他人通奸”字样。 该两名女官员分别是山西高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晓波;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另外两名官员是山西阳泉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山西晋城市泽州县原县委书记秦建孝。四人均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1月27日《新京报》)

“与他人通奸”一词,今年之前官方极少采用。公开资料显示,自今年6月5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的违纪情况通报中出现“与他人通奸”的措辞以来,至少有31名落马官员因“通奸”被中央纪委通报,其中包括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等7名省部级官员。

在以往,“与他人通奸”或者说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都是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属于个人生活作风问题,不属于法律规定范围之内。但是政府官员因为是特殊群体,不可能用普通群众的道德要求来自控,他们的形象不单纯代表他们自己,还代表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对他们在德上的要求要更加严格。

众所周知,党和政府的官员肩负着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委托,是属于公众人物,他们必须要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或许在普通人看来,现代社会,与人通奸也只能算是道德败坏,没有触犯法律,其他人管不着。但官员则不同,他们手中掌握着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赋予他们的权力,而他们在与人通奸的事件上往往存在着利益交换和输出,使公权被私用,这才是真正的核心问题。

今年以来,党中央从历次案件中也发现了这样的问题,因此,把“与他人通奸”也作为当前干部腐败的一个重点来抓,从目前落马的官员来看,涉及“与人通奸”的就达31个,可以说这个比较还是比较高的,而女性官员“与他人通奸”首次被提及更是说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那就是只要违反了党纪,情形较为严重的,不管涉及到谁都将一抓到底。女官员也是官员,当带头洁身自好,否则,靠姿色来进行腐败的一样要受到党纪的追究。

“与他人通奸”被上升到违反党纪的高度,也正是填补了我们的法律对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权色交易的空白。这也是对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有力保障。将“与他人通奸”上升到党纪的高度,可以说意义重大,让为官者时刻警醒,对自己必须时刻保持警惕,要加强自身的修养,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群众,因为,当你接过公权力的同时,你代表就不再只是你自己,你已经成为了一个公众人物,所以,为群众作好表率,将是你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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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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