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11月25日报道,公安部副部长黄明11月24日表示,在全面深入推进车检改革的同时,积极推动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不断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官方微博介绍说,人们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驾照考试的种种黑幕早已不是什么秘闻了。比如,教练、考官、交警形成一个严密的利益网络,而要考获驾照的人就成了他们的鱼肉。这种腐败的危害不仅是对人民群众造成不小的负担,而且还危害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就后者来说,给钱就考过、就发驾照,当然会让那些不合格的人获得驾照,上路成为“马路杀手”。人民群众对驾照考获的怨气之一就是腐败——不给钱就故意为难,给钱则就一路绿灯。
所以,驾照改革的最终目的不应该是由谁当教练、练习的场所和以何种形式练习驾驶技术,而应该是方便人民群众学车。交官部门的职责是把好考获驾照的最后一关,亦即通过理论、桩考、场内和场外的严格考试。至于想要考获驾照的人是选择自己摸索、练习,还是找家人、亲戚、朋友,或者找驾校的专业教练,这些都不重要的。这就像考获教师资格证一样,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并不负责考生的考前备考,而只负责严把最后一关——理论考试、说课、政治审查、体检审查。
换句话说,驾照考试的备考,交管部门不能再强制要求大家都必须去驾校了。应该允许大家根据各自的情况,自由地选择驾照考试的备考方式。如果自己有非驾校的靠谱的驾驶员当教练,或者自家的院子等场地足够宽大,那么就无需非得再去驾校被宰割了。这样就不仅有助于减轻想要考获驾照的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还能免去预约去驾校练习的时间和精力。由于现在规定强制考驾照的人都必须去驾校练习,所以在僧多粥少下,预约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的确很耗费大家。
所以说,我国新一轮的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就必须着眼于切实减轻人民的负担,并一举打破部门利益藩篱,斩断或明或暗的利益链。如果取消了必须去驾校的强制规定,让大家有自由选择权,那么这样就会同时有其它许多好处。比如,激活驾校的市场竞争力,有效制止问学员索取钱财的普遍腐败,杜绝利益输送。再比如,减少驾照考试管理部门以权谋私的机会和空间。当然,与此同时,还要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和问责的力度,把那些胆敢索贿、受贿的交管部门人员的权力关进笼子里。
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我国还应该多学习外国的先进做法。比如,国际上对学车要求最严格的国家瑞典,就允许学车有自学和驾校学两种方式,自学者的家人可以在申请教练证后教其学车。在日本,学车同样也是自学和驾校学两种方式。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考驾照的第一关也是交通法规考试,题目侧重于考核学员的安全驾驶意识;交规考试过关后,可自行约口碑不错的教练上路学车,不需通过驾校学习;学成之后就可向车管部门约路考,考核通过即能获得驾驶证。
总而言之,“驾照改革”应该以减轻人民的负担为中心。那些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定,应该废除的就尽快废除,应该改革、完善的就尽快改革、完善。我们应该让驾照考获的相关规定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让它们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而不是给人民群众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