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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孩”独生子女费该不该退?

蒋萌

2014年11月24日15:3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北大副教授“性诱”女生被“双开”活该

背景 :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余万里被举报诱骗女留学生发生性关系。22日,北大官方微博通告,给予余万里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职务、撤销教师资格处分,开除出教师队伍。

新京报发表萧漫的观点:校园之中,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权力是不平等的,老师可以决定学生的分数、保研甚至能否毕业,那么就存在利用权力进行胁迫的可能性。在这一基础上界定他们是否是自愿的恋爱是无意义的,除非有一方主动规避了这种利益关系,比如辞职,转学等。在欧美高校里,对这样的事情,学校认定处于权力优势地位一方应该是责任方。作为教师,不能暗示性关系,也不能让自己被引诱,既然做了大学教师,就不可以碰自己的学生。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自己主动规避易于引起争议的行为,才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嫌疑。作为教授,理应在正常的教学活动外与学生保持适当的距离。这样一来,不单单可以保护学生免遭性骚扰,也减少了学生伪报教授性骚扰的可能性,保护一些本来无辜的教师被卷入无谓诉讼,实际上是一种双向的保护。

小蒋随想:感情不是“禁令”就能杜绝的,但某些“自由”也不是无边界的。国内外高校对“师生恋”很敏感,并不是“扼杀”人性,而是从职业操守与道德规范的角度,确保师生在校期间不越轨,保证教学考评不沦为“性筹码”。师生之间若真有纯粹的感情,也别抱怨“被误伤”。“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在校期间“隐忍”,毕业后再修成正果,未必不是一段佳话。如果只是为了生理偷欢,甚至是胁迫与被胁迫的关系,那与真爱和婚姻无关。余万里诱骗女留学生,使后者怀孕,令该女生挣扎在不伦关系中,严重败坏师德与北大形象,被严肃处理,咎由自取。

“单独二孩”独生子女费该不该退?

背景 :郑州市民陈女士反映,她符合条件生育二胎,但是向社区申请二胎指标时被告知,夫妻俩享受的独生子女费,应当如数退还。河南省卫计委新闻办人员表示,今年5月份最新修订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有此规定。言外之意,收回独生子女费有法律依据。而国家卫计委今年初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只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新京报发表观点:新政策不具有溯及力。民众因为信赖政府信赖政策而响应独生子女政策,因而享受按政策给予的奖励费,这是他们应获得的信赖利益。与此同时,民众依据政府新政策生二胎,也是一个积极守法的行为,一不存在违法性,二不影响原政策实施时期的“独生子女状态”,政府没有任何理由收回独生子女费,否则必然严重损害政策的权威和政府的公信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追缴已经得到的合法收入,意味着对公民行为的处罚。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公民是不应该受到如此不公平待遇的,何况公民在两个时期都是积极守法者。

京华时报发表王灏军的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在“单独二孩”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政策博弈,这很正常。但不管是哪一级的法律规范,其宗旨都应该指向提升民众的公共福祉。政府部门不应与民争利,地方也不应扭曲中央在还权于民上的施政善意。

小蒋随想:这事争的实际是一个理和一口气。对许多夫妇而言,未必是“舍不得”退还那点独生子女费。以北京为例,独生子女费标准多年不涨,每月只有10元。换言之,如果领十年,不过1200元。这点钱恐怕连给孩子交半个月的幼儿园园费都不够。一面是具有“奖励”性质的独生子女费30多年不“与时俱进”;另一面是一些地方刚刚放开“单独二孩”,就不顾上级“免退令”,急着要“追讨”。这不仅凸显出一些地方管理者的小家子气,而且也是对“新规不溯及既往”的常识缺失。至于上下级规定“打架”,到底听谁的?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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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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