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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出窍”成生意,监管不能剩躯壳

郭元鹏 

2014年11月21日14:3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近日,有一张淘宝宝贝详情截图在微博上被广泛转载:图片中显示,一个女子的“灵魂”与身体分开,并附文字“教你7天学会灵魂出窍,出窍后可任意飞行、穿墙”,同类的商品还有“念符咒就可整蛊身边小人”,“教你如何控制自己的梦境”等。记者打开淘宝,在宝贝搜索处输入“灵魂出窍”,立刻出现了十几家售卖该商品的店铺,发现月销量已有2800多件。(11月20日《东南快报》)

灵魂出窍,这是鬼神片给我们描述的内容。尽管说,有点吓人,有点搞怪,但是很多人会因为好奇而向往。而事实上灵魂出窍这样的事情是不存在的。当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也能拿来卖钱的时候,也能公然在正规的销售平台展示的时候,我想这是监管部门最大的悲哀。灵魂出窍成了生意,有多少职能部门成了行尸走肉的躯壳?

工商执法成了躯壳。如果是网络销售平台刚一进入我们生活的时候,这样的销售乱象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面对新生事物,监管部门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但是,现在则不同了。这有两个理由。其一,网络销售平台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很多年,甚至已经成了不可缺少的东西。时间长了,监管应该早已经适应了。其二,我们去年开始已经实施了网络销售平台的新的管理办法,所有的网络商铺也必须和实体商铺一样,获得经营许可证。这个经营许可证就是工商部门颁发的。颁发了许可证而不去管理,这样的事情难以理解。

税务部门成了躯壳。实施新的登机管理制度之后,与以前不同的是,原来这些网络店铺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有了新的规定之后,这些网络店铺在获得了经营许可证之后,就需要按照商品的销售缴纳税金。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收税是他们的主要业务。但是,不能什么都能收税吧?像这种“灵魂出窍”的生意,其缴纳的税款再多,我们也不能纵容他们去做违法的生意。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在这些商家缴纳税金的时候,就要看看他们出售的是什么产品。

网络电商平台成了躯壳。这些违法的店铺就开在淘宝网上。按照淘宝网的管理模式,所有商品在成交的时候,消费者打过去的钱款都是不能让商家直接收取的,而是需要支付宝进行转账。既然淘宝网在这中间获取了利益,既然这个载体还是他们自己的,就没有理由不去管理。而管理起来也是很简单的事情,虽然说网络店铺众多,但是只要有人员经常坐在办公室里点开网站页面看看就行了。而实际上,他们不只是受到了技术的制约,而是受到了金钱的制约。商家销售的东西里,有他们的利益所在。

当然,“灵魂出窍”热销,也还有很多部门机构成了躯壳。比如说,科普部门,市民的迷信是源于宣传的不到位,当盐巴、蜡烛、水果都能成为消灾的工具的时候,当各种道符热销的时候,科普是失责的。

当“灵魂出窍”也能卖钱的时候会是多么的可怕,这灵魂出窍的不仅仅是违法商家,还有一些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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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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